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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公安局淄川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公告

发布时间: 2020/11/4 18:24:04 作者: 管理员

根据《淄博市公安局淄川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有关安排,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经研究,定于近期组织辅警招聘体能测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测评时间

2020年11月11日(周三)上午。集合检录时间为7:50-8:20,体测开始时间为8:30。

二、测评地点

淄川一中体育场(淄川区颐泽将军大道205号)。

集合检录地点为淄川一中门口,检录分组见附件1。

三、项目及标准

男子组

项目

标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

≤13″1

≤13″4

1000米跑

≤4′25″

≤4′35″

纵跳摸高

≥265厘米


考生在体能测评前要明确考核标准,熟悉测评规则,三个项目中有任何一项不合格或违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另行安排补测。

四、有关要求

(一)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原件、淄博市公安局淄川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2)、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3),缺少材料者不得参加测评,按自动放弃对待。测评结束后,现场公布测评结果。体能测评合格者,方可进行资格审查

(二)考生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到达指定测评地点,逾期者视为放弃测评资格。

(三)凡提供虚假信息及冒名顶替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四)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考生进入体能测评考点参加体测,应当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持非绿码的考生,需提供体能测评前7天内在我市检测机构出具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以及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不得参加此次体能测评;来淄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人员,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

请考生注意自我防护,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考生身份和进行体能测评时按要求摘戴口罩外,其余时间应当佩戴口罩。

如有变化,以淄博市公安局网上公安民生警务平台和“淄川公安”公众号发布的网上公告为准。

联系电话:(0533)2135575  

     附件:1.体能测评人员分组安排 

 2.身体状况确认书

  3.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淄博市公安局淄川分局

2020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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