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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检及考察政治考核公告

发布时间: 2020/11/5 16:07:23 作者: 管理员

按照淄博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程序,辅警招聘工作已进入体检、考察、政治考核阶段,现将有关事项及要求公告如下:

一、体检、考察、政治考核人员名单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面试成绩,结合招聘职位计划及调剂安排,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张宝贞89名考生进入体检环节(名单详见附件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政治考核范围。

二、体检集合时间、地点安排及要求

1、集合时间:2020年11月9日(星期一)早上6点半。

2、集合地点: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318号市公安局院内。

3、考生本人须按规定时间持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填写好的《体检信息表》(附件2)、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3)到指定地点集合,经审核无误后集体乘车前往指定医院体检。

三、体检标准

按照省人社厅、省卫计委、省公安厅《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有关规定执行增加吸毒检查项目,经检测确定为吸毒人员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体检须知

1、体检人员无故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2、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在受检前应禁食8-12小时。

3、体检时,所携带的各类通讯工具及电子产品须统一上交集中保管,若未按规定全部上交者,按违规处理。

4、体检者不得佩戴有明显标志的饰品,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5、须提前下载打印《体检信息表》(A4纸),用黑色签字笔填写并签名。填写时要字迹工整,无涂改,并贴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写,不能遗漏或隐瞒。特别提醒:此表须手工填写,不得改变表格格式,在体检当天随身携带至集合地点统一上交。体检费每人450元(现金),考生本人负担

6、体检时,要严格遵守体检工作纪律和规定,服从组织管理,做到一切行动听指挥。体检期间,严禁亲友陪同,若造成不良影响的,取消体检资格。

7、考生必须按规定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经体检医师提醒在规定时间仍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8、凡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用或取消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将给予不予用、取消用等处理。

9、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

10、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复检按规定另选体检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医疗机构应当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级别,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五、考察、政治考核时间安排、内容及要求

考察、政治考核工作由市公安局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到11月16日前结束。考察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所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重点了解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发现弄虚作假、投机钻营等政治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核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辅警的情形。考察、考核期间,被考察人员要保持联系畅通,积极配合做好考察工作。

为做好考察、考核工作,请考生提前填写好《警务辅助人员本人及家庭成员、近亲属信息采集表》(附件4),于体检当天集合时交现场工作人员。

咨询电话:0533)2189013、0533)2134216(市公安局)/(0533)2777257(劳务公司)。

附件:1.进入体检、考察、政治考核人员名单

2.体检信息表

3.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4.警务辅助人员本人及家庭成员、近亲属信息采集表

     

淄博市公安局

 2020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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