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大队新增2处视频监控,2处电子警察,淄川大队新增4处视频监控,10处电子警察。现将上述设备予以公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将对有关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管理,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
附件:1.张店区新增视频监控公示统计表
2.张店区新增电子警察公示统计表
3.淄川区新增视频监控公示统计表
4.淄川区新增电子警察公示统计表
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1年3月12日
附件1
张店区新增视频监控公示统计表
序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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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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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拍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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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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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三路与和平路路口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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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停车;机动车未在机动车道内行驶;遇停车排队,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内停车;变道影响正常行驶车辆;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驾车接拨手持电话;逆向行驶;违反禁令标志;违反禁止标线;未停让人行横道的行人;不避让校车;故意遮挡号牌;故意污损号牌;未按规定安装号牌;不系安全带;在高速公路、快速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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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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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五路与人民路路口东2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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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张店区新增电子警察公示统计表
序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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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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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拍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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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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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路与齐盛路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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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信号灯规定;未在机动车道内行驶;遇停车排队,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内停车;遇缓慢行驶,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内;停车违法停车;变道影响正常行驶车辆;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驾车接拨手持电话;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逆向行驶;违反禁令标志;违反禁止标线;未停让人行横道的行人;故意遮挡号牌;故意污损号牌;未按规定安装号牌;不系安全带;在高速公路、快速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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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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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四路与华光路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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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淄川区新增视频监控公示统计表
序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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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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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拍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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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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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路与耿瓷大道路口南2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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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停车;机动车未在机动车道内行驶;遇停车排队,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内停车;变道影响正常行驶车辆;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驾车接拨手持电话;逆向行驶;违反禁令标志;违反禁止标线;未停让人行横道的行人;不避让校车;故意遮挡号牌;故意污损号牌;未按规定安装号牌;不系安全带;在高速公路、快速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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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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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路与耿瓷大道路口北15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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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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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路与耿瓷大道路口北45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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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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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城东路与城张街路口南8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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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淄川区新增电子警察公示统计表
序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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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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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拍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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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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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路与淄河大道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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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信号灯规定;机动车未在机动车道内行驶;遇停车排队,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内停车;遇缓慢行驶,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内;违法停车;变道影响正常行驶车辆;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驾车接拨手持电话;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逆向行驶;违反禁令标志;违反禁止标线;未停让人行横道的行人;故意遮挡号牌;故意污损号牌;未按规定安装号牌;不系安全带;在高速公路、快速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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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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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路与双圣路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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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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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路与杨萌路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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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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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路与梁牛路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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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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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路与双圣路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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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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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路与淄河大道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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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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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路与杨萌路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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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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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路与耿瓷大道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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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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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中路与太庙路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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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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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龄路与文化路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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