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淄博市公安局招聘辅警公告》(2021年9月24日)有关程序安排,经研究,定于10月9日组织开展体能测评、面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能测评、面试时间
2021年10月9日(上午8:30-11:30)
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请于10月9日上午8点前自行赶到测评地点进行检录,根据工作人员引领参加体能测评;考生需自备饮用水等个人所需物资。体能测评合格人员直接参加面试。
二、体能测评、面试地点
淄博人民警察训练基地(张店区昌国东路151号)
三、体测项目及标准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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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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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米×4往返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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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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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米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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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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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跳摸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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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5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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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在体能测评前要明确考核标准,熟悉测评规则,三个项目中有任何一项不合格或违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另行安排补测。考生对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测评结束后半小时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四、有关要求
(一)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2)按时参加体能测评。测评结束后,当场公布结果。体测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
(二)考生未按照规定时间到达指定测评点的,视为放弃测评资格。
(三)凡提供虚假信息及冒名顶替者,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
(四)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考生进入体能测评考点参加体测,应当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行程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持非绿码的考生,需提供体能测评前7天内在我市检测机构出具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以及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不得参加此次体能测评;来淄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人员,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不得参加体测。
请考生注意自我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考生身份、进行体能测评和面试时按要求摘戴口罩外,其余时间应当佩戴口罩。
如有变化,市公安局将通过电话形式另行通知。
附件1: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
附件2:身体状况确认书
淄博市公安局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