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淄博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2022年10月)有关程序安排,经研究,定于10月20日(周四)组织开展体能测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测评时间、地点
时间:2022年10月20日(周四,上午9:00-11:00)
地点:淄博市公安局特警训练基地(上海路与纳齐路交汇口向西200米路南)
二、参加测评人员
经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考生,共125人(具体名单见附件1)。
三、测评项目及达标标准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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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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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岁(含)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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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岁(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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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米×4往返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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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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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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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米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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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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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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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跳摸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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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5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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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在体能测评前要明确考核标准,熟悉测评规则,三个项目中有任何一项不合格或违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另行安排补测。考生对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测评结束后半小时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四、有关要求
(一)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原件(或电子身份证)、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2)、自备饮用水等个人所需物资,缺少材料者不得参加测评,按自动放弃对待。测评结束后,当场公布结果。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将分职位根据男子1000米跑成绩按1:2比例确定(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
(二)考生务必提前半小时(上午8:30前)自行赶到测评地点进行检录,根据现场工作人员的引领参加体能测评,逾期者视为放弃测评资格。
(三)凡提供虚假信息及冒名顶替者,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四)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考生进入体能测评考点参加体测,应当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行程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电子证明,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对于持非绿码考生,需提前3天向市公安局报备,未经报备审核同意的,不得参加体能测评;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以及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不得参加此次体能测评。
请考生注意自我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考生身份和进行体能测评时按要求摘戴口罩外,其余时间应当佩戴口罩。
(五)其他。考生如因个人或特殊原因无法参加体能测评的,请于10月18日下午5点前电话告知市公安局,联系电话:杜警官(0533)2189013,张警官(0533)2134216。
如有变化,以市公安局发布的网上公告为准。
附件1: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
附件2:身体状况确认书
附件3:体能测评项目规则
淄博市公安局
202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