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淄博市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2022年11月)有关程序安排,经研究,定于2023年1月11日(本周三)组织开展体能测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测评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1月11日(男子上午9:00-11:30,女子下午2:00-4:30)
地点:淄博市人民警察训练基地(周村区北郊镇中润大道与深圳路交汇口向东500米路北,淄博职业学院北校区北侧)
二、参加测评人员
经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共有330名考生参加体能测评(具体名单见附件1)。
三、测评项目及达标标准
男子组: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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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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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岁(含)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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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岁(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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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米×4往返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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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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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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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米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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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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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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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跳摸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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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5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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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组: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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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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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岁(含)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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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岁(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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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米×4往返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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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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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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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米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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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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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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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跳摸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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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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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在体能测评前要明确考核标准,熟悉测评规则,三个项目中有任何一项不合格或违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另行安排补测。考生对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测评结束后半小时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四、有关要求
(一)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电子身份证)、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2),自备饮用水等个人所需物资,缺少材料者不得参加测评。
(二)考生务必提前半小时(上午8:30前、下午1:30前)自行赶到测评地点进行检录,根据现场工作人员的引领参加体能测评,逾期者视为放弃测评资格。
(三)凡提供虚假信息及冒名顶替者,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四)体能测评期间请考生对自己身体健康负责,注意自我防护,确保不因剧烈活动发生意外,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考生身份和进行体能测评时按要求摘戴口罩外,其余时间应当自觉佩戴口罩。
(五)考生如因个人或特殊原因无法参加体能测评的,请于1月10日下午5点前电话告知招聘机关,联系电话:王警官(0533)2890828。
如有变化,以市公安局发布的网上公告为准。
附件1: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
附件2:身体状况确认书
附件3:体能测评项目规则
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