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淄博市公安局门户网站! 2024年04月20日 星期六
当前位置:

老年人应谨记防火十条

发布时间: 2020/6/17 8:42:01 作者: 临淄分局

火灾真的很可怕吗?是的。特别是老年人因行动缓慢、意识迟缓,成为火灾受害主要人群。老年人引发的火灾中,多数是用火、用电不慎或者是卧床吸烟造成的。

作为老年人又该怎么“防火”呢?市公安消防局发布老年人防火十条:

1.是屋内少摆杂物,不放易燃、可燃物。

2.是不要超负荷使用电器,经常检查电气线路。

3.是不要私自拆卸电器、煤气灶具。

4.是行动不便、瘫痪在床的老人要时刻有人在身边看护。

5.是手机、电瓶车不要超时充电,电热毯、灭蚊器、烤火炉记得不用时就立即拔掉插头。

6.是不要躺在沙发上和床上抽烟。

7.是使用明火时,不去干其他事情。

8.是一旦发生火灾,要及时报警,逃生自救,不盲目救火。

9.是要经常提醒子女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及时消除身边的火灾隐患。

10.是经常学习防火常识,养成良好的消防习惯。

淄博市公安局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318号 邮政编码:255095 网站运行管理值班电话:2138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