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公安局
许长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借鉴“优驾容错”经验优化交通管理以迎接省旅发大会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关注与支持!结合公安交管部门工作职责,现将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深挖供给,全面盘活道路资源。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本着“见缝插针、集约利用”的原则,推动238家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向社会免费开放停车位8600余个,推动老旧小区新增停车位1.9万余个,施划路面停车位3.6万个,在网红景点设置停车位4.2万个,有效缓解了停车位不足的问题。部门联动,协同共治。与城管部门建立“警城联勤”协同机制,划定8大片区,建立9处工作站,常态开展违停整治,解决乱停乱放问题。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推动“泊位扩容”行动,利用城市更新、项目建设等时机,最大限度挖掘停车资源。
(二)一点一策,系统优化交通组织。针对商圈、旅游景区、网红打卡点等停车供需矛盾突出区域,综合采取开放远端停车场、公共交通摆渡、路内单向临时停放等措施,对17处重点区域“一点一策”进行优化提升,引导出行群众合理选择出行方式,进一步规范停车秩序。依托交通影响评价、“四同时”等工作机制,完善交通标志标线,从源头上最大限度消除隐患增量。优化周末、节假日等重要节点信号配时方案,全力保障旅游景区、网红打卡点周边路段“缓行不堵、行停有序、进出安全”。
(三)罚教结合,推行柔性执法模式。制定《护航文旅高质量发展八项措施》,对烧烤街区及周边道路的违停车辆,实行短信十分钟提醒制度,对违停行为经提醒后十分钟内驶离的,不予处罚。对影响交通秩序和安全的轻微交通违法,消除违法状态,批评教育后放行。同时,依托“云哨”系统,对初次入城、高频通行以及外地来淄车辆发送交通安全提醒短信,提高驾驶员安全驾驶思想意识。今年以来,共拨打违法停车提示电话137.5万起,查处违法停车违法行为6.8万起。
(四)多维用力,广泛开展宣传引导。坚持“宣传先行、教育为本”,“线上+线下”多渠道开展宣传教育。围绕一盔一带、文明出行等主题,深入村庄、社区、学校、企业开展专项宣传活动,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进一步提升文明驾驶安全意识。扩展宣传渠道,深入烧烤店、电影院等餐饮娱乐场所,强化对“一老一小”、来淄游客、客货运驾驶人等重点人群开展精准宣传。线上利用“两微一抖”等自媒体平台,及时发布交通信息、曝光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案警示,进一步营造全民遵法守法良好氛围。
二、当前工作存在的困难和不足
(一)“优驾容错”工作机制尚不够完善。目前我市对于“优驾容错”还未出台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违法种类、适用情形等方面还存在标准不一问题。宣传引导力度不足,导致部分群众存在“违法不罚”的误解;部门协同不紧密,信息共享不及时,难以形成工作合力。
(二)交通安全设施建设与文旅发展适配性不足。部分旅游景区、网红打卡点如八大局、红叶柿岩、淄博花灯齐彩城因周边道路建设较早,交通安全设施多存在缺失、损坏等问题,加之停车位配建不足,随着文旅持续火爆,供需矛盾进一步突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优化“优驾容错”工作机制,进一步推动柔性执法。探索推动市级层面出台相关法律规定,进一步明确适用范围、认定条件、容错情形、分级管理等内容,规范工作流程。同时,建立公安、交通、文明办等部门协同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
(二)强化路面交通秩序管控,进一步提升通行保障能力。优化警力部署,在重点区域周边增设临时停车位,规划停放秩序。持续加大主要国省道、城郊结合部及农村地区道路巡逻管控,突出“一早一晚”等重点时段警力配置,提高见警率、管事率。加强民警执法培训,推行柔性执法,利用智能化手段提升执法精准度。
(三)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建设,进一步夯实交通安全基础。健全完善参与城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制度机制,用足用好交通影响评价手段,充分发挥交管话语权和主动权,真正做到交通影响评价不通过项目不开工、评价落实不到位项目不验收,从源头上杜绝隐患增量。推动落实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停车场与配套交通设施“四同时”要求,将交安设施和监控设备一并纳入道路建设预算。
(四)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引导,进一步营造文明交通氛围。统筹线上线下宣传阵地开展多渠道宣传,线上利用“两微一抖”等新兴自媒体平台,录制交通安全知识短视频,开展政策宣讲;线下深化“美丽乡村行”巡回宣传、“宣传进加油站、充电站”等活动,推动在酒店、宾馆、楼宇电梯张贴宣传海报和提示语,拓展宣传阵地覆盖面,营造全民参与、遵法出行良好氛围。
淄博市公安局
202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