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4-0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淄博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由本市制定、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地方性法规;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三)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本部门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治安管理、道路交通管理、出入境管理、户政管理、监所管理及其他单位承担的审查、审批业务、服务事项及办事指南。

(四)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专项统计报告等。

(五)其他

主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本机关政务公告;本机关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录用程序、结果;本机关工作监督方式方法;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编制了《淄博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本机关在编排以上各类政府信息时,按照业务和信息类别,划分为1-3级类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淄博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ibo.gov.cn/gongkai/site_sgaj/)或市公安局门户网站(http://gaj.zibo.gov.cn)上查阅该《目录》。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淄博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公开形式

本机关主要通过淄博市人民政府网站和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淄博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为: http://www.zibo.gov.cn/gongkai/site_sgaj/,市公安局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gaj.zibo.gov.cn/

本机关还通过“淄博警方”(微博账号)、“淄博公安”(微信账号)互联网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以及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政府信息查阅点

地址:淄博市公安局(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318号)

开放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2134139(此电话只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咨询)

服务内容:查询、复制、打印政府信息,查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提交材料,获取办理结果

● 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淄博市公安局指挥中心,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关为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淄博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从淄博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ibo.gov.cn/gongkai/site_sgaj/)、市公安局门户网站“淄博公安民生服务在线”(http://gaj.zibo.gov.cn)政务公开栏目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编号、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本机关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等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本机关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填写电子版《申请表》,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址为http://www.zibo.gov.cn/jact/front/main.do?sysid=2,申请受理机构为淄博市公安局指挥中心,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关为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3.本机关受理当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受理机构为淄博市公安局指挥中心(联系电话:0533-2134139此电话只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咨询);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关为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联系电话:0533-2880801。受理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4.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关问题(联系电话:0533-2134139)。

5.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见附件2)。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淄博市公安局指挥中心

办公地址:张店区联通路318

邮政编码:255095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2134139(此电话只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咨询)

    真:0533-2138902

电子信箱:zbgaxxgk@zb.shandong.cn(此邮箱不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办公地址:张店区柳泉路7号
    邮政编码:255043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2880801
    传    真:0533-2880803
    电子信箱:zbjjmsjw@163.com(此邮箱不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监督与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投诉、举报受理机构:淄博市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8号 

邮政编码:2550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0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3183622

传  真:0533-3183622

电子信箱:zwgkb@zb.shandong.cn(此邮箱不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行政复议受理机构:淄博市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202号市直机关第二综合办公楼一楼东厅

办公时间:830-1200 130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000

联系电话:0533-2306018

行政诉讼受理机构:张店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180

办公时间:830-1200 130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000

联系电话:0533-2865258

附件:

1淄博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2淄博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图.doc

 

 

 

 

 

淄博市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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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淄博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张店区联通路318号;邮编:255095;联系电话:0533-2134139;电子信箱:zbgaxxgk@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淄博市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2023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要求,围绕平台建设、政策文件、政策解读、监督保障等方面,积极协调各部门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公开质量。

主动公开及时全面。2023年市公安局通过淄博市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发布各类公开信息170条,其中公开部门文件2件,文稿解读3件,图片解读4件,简明问答解读2件,新闻发布会解读1件,局长办公会4次。淄博市公安局门户网站(淄博市网上公安民生警务平台)发布各类信息753条;淄博公安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26万余人;淄博警方微博账号关注人数90万余人,转发评论167万余条;淄博警方抖音视频号粉丝155万余人,获赞数2171万余条。充分利用社交新媒体的传播力扩大主动公开范围,及时并持续加大政策文件公开力度。2023年,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5次。

(二)高质高效办理依申请公开。2023年,淄博市公安局通过邮寄、电子邮件、政务公开平台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7件,同比增长42%,全部为自然人申请。共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42(含上年结转1件,其中同意公开5件,部分公开1件,不予公开2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无法提供30件,其他4件。2023年,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提起行政诉讼2起,均结果维持。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工作。2023年,市公安局按照市政府《淄博市2023年政务公开常态化工作任务清单》的工作要求,对政务公开常态化工作进行了任务分解,制作了《淄博市公安局2023年政务公开常态化工作任务清单》,严格按照任务分工,抓好工作落实。2023年,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补充完善了市公安局行政执法事项内容,动态调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进一步完善了《淄博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四)不断完善平台建设管理。一是在信息的审核发布上,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实行专人专责,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二是对季度通报进行汇总整改,对现有的栏目不断更新完善,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五)监督保障更加有力。一是根据机构设置、人员变动情况对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建立联络员制度,更加高效推动全局政务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健全协调机制。对政务公开工作中的疑难问题进行会商讨论,做到特事特办。三是举办政务公开培训会,切实提高工作人员政务公开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82408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739

行政强制

4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276.3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7

0

0

0

0

0

4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0

0

0

0

0

0

3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4

0

0

0

0

0

4

 

(七)总计

42

0

0

0

0

0

4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6

0

0

0

0

0

6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2

0

0

0

2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在行政执法和其他管理服务信息方面,部分行政执法事项缺少办理流程。二是政策解读方面需丰富解读内容、创新解读形式、提高解读质量。

(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明确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各成员单位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督促工作落实,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二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实际工作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确保不迟发不漏发。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进一步增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业务水平,提升各成员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本年度淄博市公安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7件,不存在收费情况。

(二)按时办理人大、政协建议提案。2023年,淄博市公安局办理人大建议10件,政协提案27件;根据保密原则,主动公开人大建议8件,政协提案22件,并对建议提案总体情况进行总结,一并公开到部门网站。

(三)2023年,市公安局在淄博微警务平台开设“惠企安商服务专区”,全面开展惠企政策事项梳理,将全市公安机关的惠企政策打包汇聚,打造最集中、最全面、最准确的发布平台,做到让企业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发挥公安职能优势,立足打防监管工作,定期发布公安机关侦破的涉企大案要案,震慑违法犯罪人员,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上线“诉求专区”,安排专人受理企业相关咨询、投诉、举报,开展惠企政策线上答疑、业务办理线上指导,确保有效诉求跟进处理服务,让惠企政策落到实处。同时,定期梳理企业诉求,及时提炼总结共性问题,向相关警种进行反馈,为政策措施的制定提供科学决策参考。

2023年,市公安局常态化开展平安宣讲进企业活动,组建巡回宣讲团,定期走进厂矿企业,围绕电信诈骗、金融诈骗、非法集资、非法经营、职务侵占等涉企犯罪防范,以及治安防控、交通安全、网络安全等方面内容开展主题宣讲,推动企业提升安全防范意识,有效保障了群众的参与权和监督权,全面提升了公安工作透明度。

(四)淄博市公安局对《淄博市2023年政务公开常态化工作任务清单》进行了任务分解,扎实落实到局直各单位,本年度工作任务已按照要求全部完成。

(五)本报告为淄博市公安局统计数据,不含淄博市各区县数据。

 

 

淄博市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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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

本报告由淄博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淄博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ibo.gov.cn/gongkai/site_sgaj)和淄博市网上公安民生警务平台(http://gaj.zibo.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淄博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张店区联通路318号;邮编:255095;联系电话:0533-2134139;电子信箱:zbgaxxgk@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淄博市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制度规定,围绕市政府重点工作要求,积极协调各部门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以门户网站为主,新媒体平台为辅全面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22年市公安局通过淄博市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发布各类公开信息189条,其中部门文件6件,文稿解读、图片解读14件,召开局长办公会12次,公开12次。淄博市网上公安民生警务平台网站发布信息836条;淄博微警务公众号关注人数43万余人;淄博警方微博账号关注人数89.7万余人,转发评论164万余条;淄博警方抖音视频号粉丝158万余人,获赞数1611.6万余条。召开新闻发布会10次。市公安局充分利用社交新媒体的传播力,及时向社会发布各类公安政务动态,不断提高公开工作的主动性,时效性。

(二)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2年,淄博市公安局通过邮寄、电子邮件、政务公开平台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3件,较上年上升50%,其中按时办结32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件。其中同意公开4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无法提供26件,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无法提供1件,重复申请不予处理1件。2022年,市公安局制定了《淄博市公安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进一步规范了市公安局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规范办理每一件依申请公开诉求,严卡时效,严把办理回复质量关。

(三)持续推进政府信息管理工作。一是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在公开工作中增强规范意识,遵循“谁发布、谁审查、谁负责”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二是制定发布《2022年淄博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对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任务分解,细化任务内容,明确责任分工,扎实推进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四)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管理工作。2022年,市公安局以门户网站作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主阵地”,不断完善和优化政务公开专栏,并依托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抖音、QQ等新媒体平台,积极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安排专人进行日常维护管理,全年共发布信息96000 余条。

(五)强化组织领导,做好监督保障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牵头政务公开工作,明确各单位任务分工,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要求,全面真实、保证时效开展工作。二是开展政务公开培训、考核。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按计划组织各部门学习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章制度,完善考核标准,确保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8271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497

行政强制

1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9371.267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3

0

0

0

0

0

3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6

0

0

0

0

0

2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2

0

0

0

0

0

3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2

0

0

0

2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公开意识不到位,对应公开信息不够敏感;二是解读形式不够多样化,对于市公安局发布的部门文件、政策的解读,以文字解读为主,图片、动画、视频等直观方式较少,不便群众迅速精准理解把握。

(二)改进措施。一是市公安局切实履行法定职责,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安排专人每月对制发文件进行复查,避免出现应公开未公开的情况;二是安排专人制作政策解读的图片版,方便公众更加轻松的获取政策信息,更加清晰直观的了解政策内容。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创新政务公开工作举措,不断提升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本年度淄博市公安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3件,不存在收费情况。

(二)按时办理人大、政协建议提案。2022年,淄博市公安局办理人大建议19件,政协提案19件。根据保密原则,主动公开人大建议17件,政协提案15件。并对建议提案总体情况进行总结,一并公开到部门网站。

(三)2022年,淄博市公安局充分利用自身优势,不断创新政务公开举措,其中开展警营开放日活动14次,送法进企业活动8次,普法进校园等活动3次,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力度,全面提升公安工作透明度,加强与媒体公众的互动交流。

(四)淄博市公安局对《2022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进行了任务分解,压实责任到局直各单位,本年度工作任务已按照要求全部完成。

(五)本报告为淄博市公安局统计数据,不含淄博市各区县数据。

 

淄博市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5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1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要求,根据淄博市公安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

本报告由淄博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淄博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ibo.gov.cn/gongkai/site_sgaj)和淄博市网上公安民生警务平台(http://gaj.zibo.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淄博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张店区联通路318号;邮编:255095;联系电话:0533-2134139;电子信箱:zbgaxxgk@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淄博市公安局进一步深入贯彻市政府工作要求,围绕公安机关的职责、任务,结合实际工作,不断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整合信息源、拓宽公开渠道、完善服务设施,确保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1年,我局通过淄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政府信息351条,其中,市公安局部门文件5件、文件会议解读12件,部门会议11次。淄博市网上公安民生警务平台网站发布信息972条,网站包括民意征集、局长信箱、在线咨询等栏目;淄博微警务公众号关注人数35万余人,其中服务窗口电子地图栏目包括了全市所有派出所具体位置和联系方式。

 

 

淄博警方新浪微博粉丝数超过89万,发布各类资讯1.2万余条;淄博公安政务微信关注人数12万余人,发布各类信息720条;淄博市公安局官方抖音号关注人数144余万,发布短视频199条。组织新闻发布会9次,不断扩大淄博公安工作的传播力和影响力,为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2件,较上年上升53%,全部按时办结。其中同意公开7件,同意部分公开3件,无法提供9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故无法提供2件,申请人逾期不补正申请1件。市公安局秉承着“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公开原则,严格规范操作,严把时限要求,保证了办理质量。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梳理完成各部门单位政务公开任务清单。根据市政府下发的《2021年度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实际工作各单位梳理了相关工作举措,细化了责任分工,确保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二是落实好《淄博市公安局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市局各单位在拟制公文时即明确公开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确保应公开文件能及时公开到部门网站,提升公文公开比例。

(四)平台建设情况。2021年市公安局创新研发了掌上户籍室,包括5大功能模块,涵盖2项居民身份证件电子信息“手机亮证”、 6种身份证明在线秒办、20项户籍业务全程网办、44项户籍业务在线预审。是全省范围内功能涵盖最全、“零跑腿”事项最多、网办业务最广的“互联网+户政服务”平台。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成立全市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在指挥中心设办公室,负责统一指导、协调、推进全市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工作。二是举办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11月中旬召开依申请公开培训会,对当前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解析,提高了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75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4409

行政强制

4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281.8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1

1

0

0

0

0

2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1

0

0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9

0

0

0

0

0

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七)总计

21

1

0

0

0

0

2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3

0

0

0

3

0

0

0

0

0

1

0

0

2

3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淄博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定有序进行中,仍存在的不足之处是对于“管业务就要管公开”的理念还需进一步落实到位,各单位应将“工作推进到哪里,公开就要跟进到哪里”的思路落实到日常工作中,确保主动公开信息能及时多渠道公开。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领导、细化分工。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人员抓落实的常态工作模式。通过召开培训会、下发落实文件等方式,将信息公开贯穿于日常工作中。二是提高政策解读质量。重要政策文件的政策解读应不流于形式,能通过领导、专家、媒体进行多角度解读,切实提高政务公开业务水平。三是加大督导力度。督促各单位抓好落实。将公开作为常态,不公开作为例外,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加大考核力度,对应公开未公开、不履行公开义务的单位进行全局通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进一步贯彻落实好2021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规范了政策文件的属性,确保公开文件及时公开到部门网站;主动维护好公开栏目,对需要调整的目录和栏目进一步完善;开展了全市公安机关依申请公开培训会,提升了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答复水平,最大程度减少因依申请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二)按时办理人大、政协建议提案。2021年市公安局办理人大建议11件,政协提案21件。并对建议提案总体情况进行总结,一并公开到部门网站。

(三)本年度淄博市公安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2件,不存在收费情况。

(四)本报告为淄博市公安局统计数据,不含淄博市各区县数据。

(五)本报告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数差异。

 

 

淄博市公安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5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根据淄博市公安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

本报告由淄博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淄博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ibo.gov.cn/gongkai/site_sgaj)和淄博市网上公安民生警务平台(http://gaj.zibo.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淄博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张店区联通路318号;邮编:255095;联系电话:0533-2134139;传真:0533-2138901;电子信箱:zbgaxxgk@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淄博市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密联系当前公安工作实际,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公安政府信息,着力推动行政权力全过程公开、公共服务全流程公开、社会关切全方位回应,持续做好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平台建设,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改进工作作风、推动机关效能建设的重要工作,强化组织领导,规范制度程序,丰富公开内容,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落实,工作成效显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0年,我局进一步加大了主动公开力度,通过各种渠道及时公开各类便民、利民信息,努力提高公安工作透明度,全力做到应公开尽公开。2020年淄博市公安局通过淄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发布各类政府信息295条,其中,市公安局部门文件7件、文件会议解读12件,市公安局部门会议18次,其他公安工作资讯信息258件。

 

淄博市公安局通过淄博市网上公安网站发布、回应各类信息1353条,提供涉及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规查询和全部派出所、出入境、交警电话的查询;淄博警方新浪微博粉丝数超过87万,发布各类资讯1.1万余条,阅读量超过3.4亿次,点赞数超过48万人次;淄博公安政务微信关注人数6.5万余人,发布各类信息886条,阅读量超过180万次;此外,2020年我局结合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组织新闻发布会7次,及时发布公安工作动态信息,强化发布信息的权威性,有效配合各项公安工作的开展,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淄博市公安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5件,较上年上升25%,全部按时办结。其中,同意公开2件,同意部分公开1件,无法提供12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完善公开制度。2020年6月,市公安局重新拟定并印发了《淄博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明确了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的任务分工和工作流程。12月,制定并印发了《淄博市公安局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完善了市公安局公文的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查工作机制,在拟制公文时即明确公开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严格审查把关,对拟不公开的,依法依规说明理由,不断提升公文的公开比例。二是完善政策解读机制。重要政策发布后及时发布政策解读链接,先后制定配发了《6类35项户籍业务区(县)内通办清单》、《淄博市公安局机关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十条措施》、《淄博市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淄博市公安局落实<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配套措施》的文件解读。是推进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2020年市公安局办理人大建议19件,政协提案33件,根据保密原则,主动公开人大建议17件,政协提案26件。

 

(四)平台建设情况2020年,淄博市公安局秉持“科技引领警务”理念,聚焦群众需求,整合警务资源,持续推动公安政务数据开放共享工作,创新推出淄博微警务平台,打造了淄博公安政务公开工作“新名片”。微警务平台上线了可信身份认证体系,实现了无犯罪记录证、堵路移车、禁区通行证等11项群众使用频次高业务的全流程网办,治安、出入境、网安、禁毒等六大警种的107 项业务可以网上办理,真正实现“足不出户、一键办理”。此外,市公安局对市局门户网站进行了改版升级,提高了网站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对功能模块进行了调整,优化了界面,增强了体验感,突出了政务公开功能,使群众能够方便、快捷的了解公安工作和相关领域的政策法规等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公安局根据组织机构调整情况、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局领导任组长,指挥中心主任为副组长,局直各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各科室指定1名工作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了主动公开信息及时多渠道公开,在应对突发事件及社会热点问题时不失声、不缺位。二是组织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统一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方法,深入研究当前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部署下一步工作方向。三是举办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就公安机关如何做好当前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培训,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难点进行了解析,提高了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四是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力度市公安局根据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要求,将考核重点聚焦在重点领域公开和发布信息的质量上,增加政务公开工作在考核中所占的比重,以考核促落实,形成了科学合理的考评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9

-14

732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16

0

19161

行政强制

32

0

13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73

7142.40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

0

0

0

0

0

1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2

0

0

0

0

0

1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5

0

0

0

0

0

1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2

0

0

2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淄博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状况良好,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政府信息的发布上还存在不规范、不主动的情况;二是公安工作中产生的大量涉密信息和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混杂在一起,给主动公开工作造成被动。

(二)改进措施。淄博市公安局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领导,提高市公安局各业务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科室抓落实的工作体系,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是进一步明确责任,严格按照各级政府政务公开相关文件要求,加强工作指导,推进工作落实,完善政公开工作责任制,落实责任追究,对政务公开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三是进一步强化培训,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进行详细讲解,特别是对公安政务公开工作中应予公开的范围进行重点培训,全面提升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和专业素养。四是进一步完善考核制度,增加政务公开工作在考核中所占的比重,将信息发布质量和重点领域公开作为考核重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本报告统计数据为淄博市公安局统计数据,不含淄博市各公安分县局。

(二)本报告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数差异。

 

淄博市公安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30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根据淄博市公安局部门、警种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

本报告由淄博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11日起至2019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淄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ibo.gov.cn)和淄博市网上公安局网页(http://www.zbga.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淄博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张店区联通路318号;邮编:255095;联系电话:0533-2134139;传真:0533-2138901;电子信箱:zbgaxxgk@zb.shandong.cn)。

一、 总体情况

2019年,淄博市公安局进一步深入贯彻《办法》和《条例》,紧密围绕公安机关的职责、任务和中心工作,不断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整合信息源、拓宽公开渠道、完善服务设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成效显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2019年间,我局进一步加大了主动公开力度,及时通过各种窗口主动公开各类便民、利民信息,努力提高公安工作透明度。其中,淄博市网上公安网站发布警方新闻、警方公告、防范中心、多彩警营、舆情回应等各类信息1141条,提供多部法律法规查询和全部派出所、出入境、交警电话的查询;淄博警方新浪微博粉丝数超过80万,发布各类资讯1.4万条,被转发8000次,评论点赞6000人次;淄博公安政务微信关注人数2.3万余人,发布各类信息284条;此外,2019年我局结合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组织新闻发布会12次,及时发布公安工作动态信息,强化发布信息的权威性,有效配合我局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果。

2、主要公开渠道

淄博市公安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渠道主要有:淄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zibo.gov.cn)及淄博市公安局门户网站(gaj.zibo.gov.cn),淄博日报、淄博晚报、淄博电视台、淄博人民广播电台、淄博新闻网等新闻媒体,淄博警方政务微博、淄博公安微信公众号、淄博警方官方抖音号和淄博警方今日头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9年,淄博市公安局在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过程中,严格执行“工作机构受理,业务部门承办,重大问题会商,法制部门合法性审查”的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依法及时答复公众申请,切实满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个性化政府信息需求。

2019年,淄博市公安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件,较上年下降20%,全部按时办结。其中,同意公开5件,同意部分公开2件,不予公开5件(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3件,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1件,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1件),告知作出补充更正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召开工作会议。组织各公安分县局、各部门警种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和工作机构负责人参加,统一思想认识,总结工作经验和工作方法,深入研究群众需求,重点解决突出问题,部署下一步工作方向。

二是举办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会。就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创新公开形式等工作进行了全面培训,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难点进行了交流,解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三是制发文件,明确责任,分解任务。下发了《淄博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各单位工作责任,将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制定了详尽有效的管理和考核办法。

四是按时办理人大、政协建议提案。2019年市公安局办理人大建议16件,政协提案19件,根据保密原则,主动公开人大建议1件,政协提案10件。未接到过相关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未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出现任何失误泄密情况。

(四)平台建设情况。

2019年,淄博市公安局在进一步完善民生警务平台、9600110民生警务热线、警务QQ群、警务微博、警务微信等工作机制的同时,对淄博市公安局门户网站——淄博市网上公安网站进行了改版升级,对相关栏目进行进一步调整优化,突出了警务公开功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规定及时在平台上予以公开;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媒体、报纸、警营开放日等公开方式公开政府信息,全方位宣传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8

8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9

0

178924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16

0

21833

行政强制

32

0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2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96

6181.73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3

 

 

 

 

 

3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1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1

1

2

0

0

1

3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从总体来看,淄博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状况良好,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宣传力度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淄博市公安局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二是通过淄博市网上公安网站、公安微博、警务QQ群、公安微信等方式,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使群众更好地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的提升。三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学习,提高工作效能,提升工作水平。四是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信息答复流程,依法满足公众的个性化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本报告统计数据为淄博市公安局统计数据,不含淄博市各公安分县局。

(二)本报告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数差异。

淄博市公安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9-03-29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根据淄博市公安局及下属各公安分县局、部门、警种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

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 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十二个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11日起至2018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淄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ibo.gov.cn)和淄博市网上公安局网页(http://www.zbga.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淄博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张店区联通路318号;邮编:255095;联系电话:0533-2134139;传真:0533-2138901;电子信箱:1606069197@qq.com)。

一、概述

2018年,淄博市公安局进一步深入贯彻《办法》和《条例》,紧密围绕公安机关的职责、任务和中心工作,不断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整合信息源、拓宽公开渠道、完善服务设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成效显著。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召开工作会议。组织各公安分县局、各部门警种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和工作机构负责人参加,统一思想认识,总结工作经验和工作方法,深入研究群众需求,重点解决突出问题,部署下一步工作方向。二是举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验交流会。针对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邀请各部门专家进行经验交流,解答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三是制发文件,明确责任,分解任务。下发了《淄博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各单位工作责任,将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制定了详尽有效的管理和考核办法。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我局通过组建19人的专家团队,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进行解读,通过政务网站、警务微博、警务QQ群、警务微信及时发布解读资料,指派专人值守,实时对群众回应逐一解答;我局举行5期警民在线活动,对开展打击食品药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工作情况,网络电信诈骗及网吧安全管理,巡特警部门的接警处警、日常巡逻、维稳处突、反恐排爆和安全保卫等工作,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打击网络传销犯罪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深度解读。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和省公安厅要求,淄博市公安局积极推进部署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围绕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做好公开工作。2018,市公安局召开了全市公安机关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座谈会,邀请全市16名民营企业家参会。市公安局有关负责同志就相关问题与企业家代表进行了交流,会上还就《全市公安机关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十条措施(征求意见稿)》向企业家代表征求了意见。二是积极推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信息公开工作。2018年,市公安局通过淄博市网上公安网站、微信、微博等多种形式,对公众关心的道路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领域,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解读和安全防范知识的宣传,对“雪亮工程”的进展情况和成效以及依法打击和惩治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及时进行了发布。

五、主动公开情况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信息发布情况。2018年间,我局进一步加大了主动公开力度,及时通过各种窗口主动公开各类便民、利民信息,努力提高公安工作透明度。其中,淄博市网上公安网站发布警方新闻、多彩警营、警界视频、防范中心、媒体回应、路况播报、警方公告等各类信息969条,提供多部法律法规查询和全部派出所、出入境、交警电话的查询;淄博警方新浪微博粉丝数超过73万,发布各类资讯9287条,被转发1.8万次,评论点赞2.4万人次;淄博警方政务微信关注人数4.3万余人,发布各类信息812条;此外,2018年我局结合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先后组织新闻发布会4次,及时发布公安工作动态信息,强化发布信息的权威性,有效配合我局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果。

(二)平台建设情况。2018年,为进一步做好淄博市公安局及下属各单位的政务微博、微信的管理工作,同时,对淄博市公安局政务网站——淄博市网上公安网站相关栏目进行进一步调整优化,注重利用本单位政务网站,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规定及时在上述平台上予以公开;通过淄博市网上公安网站、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媒体、报纸、“警民在线”活动等公开方式公开政府信息,全方位宣传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建立、完善淄博市网上公安网站、民生警务平台、9600110民生警务热线、警务QQ群、警务微博等,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全面、准确。

 

淄博警方新浪微博

淄博警方政务微信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一)申请情况。2018年度,淄博市公安局收到15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其中通过邮件形式申请的11件,通过网络形式申请的4件,均按时办结。

(二)咨询情况。2018年度,淄博市公安局未收到任何形式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咨询。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收费及减免。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8年,淄博市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各级领导关于加强保密工作的一系列指示要求和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市公安中心工作,深入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制度建设和监督检查密,对发布的每一条政府信息进行梳理,发现问题,及时改正。2018年,淄博市公安局未发生涉密信息对外公布的情况。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鲁中机动车驾驶员教考中心、淄博人民警察训练基地、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干警培训基地是淄博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一年来,淄博市公安局积极部署工作,督促所属事业单位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规定,认真扎实的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从总体来看,淄博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状况良好,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宣传力度有待加强;从事该项工作的人员急需进行提升。

(二)改进措施。淄博市公安局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二是通过淄博市网上公安网站、公安微博、警务QQ群、公安微信等方式,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使群众更好地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的提升。三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学习,提高工作效能,提升工作水平。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附件: 2018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淄博市公安局 

2019115

附件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市政府各部门、单位版)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0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20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7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25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7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72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4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4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5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2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15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4

     4.信函申请数

 15

          5.其他形式

0

  (二)申请办结数

 15

 

     1.按时办结数

 15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15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4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2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2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8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1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1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1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0

  (一)纸质文件数

0

  (二)电子文件数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0

    (三)查阅点接待人数

人次

0

  ()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1

  ()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
     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22

 

​淄博市公安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8-03-30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根据淄博市公安局及下属各公安分县局、部门、警种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

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十二个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淄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ibo.gov.cn)和淄博市网上公安局网页(http://www.zbga.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淄博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张店区联通路318号;邮编:255095;联系电话:0533-2134139;传真:0533-2138901;电子信箱:1606069197@qq.com)。

一、概述

2017年,淄博市公安局进一步深入贯彻《办法》和《条例》,紧密围绕公安机关的职责、任务和中心工作,不断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整合信息源、拓宽公开渠道、完善服务设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成效显著。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召开工作会议。组织各公安分县局、各部门警种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和工作机构负责人参加,统一思想认识,总结工作经验和工作方法,深入研究群众需求,重点解决突出问题,部署下一步工作方向。二是举办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班。为解决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各种问题,邀请专家授课,解读《办法》和《条例》,解答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提高了全局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三是制发文件,明确责任,分解任务。下发了《淄博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明确了各单位工作责任,将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制定了详尽有效的管理和考核办法。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我局通过组建19人的专家团队,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进行解读,通过政务网站、警务微博、警务QQ群、警务微信及时发布解读资料,指派专人值守,实时对群众回应逐一解答;我局举行22期警民在线活动,对交通安全管理、户籍制度改革、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打击和预防毒品犯罪、打击经济犯罪、打击环境污染类犯罪、居民家庭防火和逃生自救、缉枪治爆和管制刀具管理、法医伤情鉴定、往来港澳通行证办理及签注进行了深度解读。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和省公安厅要求,2017年,淄博市公安局在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方面主要做好两项工作。一是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重点加强行政审批项目调整信息公开,推进审批过程和结果公开,做好行政许可办理情况的信息公开。二是推进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淄博市公安局依照市政府统一部署,通过淄博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了2017年部门预算、2016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

五、主动公开情况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信息发布情况。2017年间,我局进一步加大了主动公开力度,及时通过各种窗口主动公开各类便民、利民信息,努力提高公安工作透明度。其中,淄博市网上公安网站发布警方新闻、多彩警营、警界视频、防范中心、媒体回应、路况播报、警方公告等各类信息1682条,公示行政审批事项32项,提供多部法律法规查询和全部派出所、出入境、交警电话的查询;淄博警方新浪微博粉丝数超过72.6万,发布各类资讯7888条,收到网民各类评论留言122万余条,解决网民反映的突出情况1647余件;淄博警方腾讯微博粉丝数超过15.2万,发布各类资讯7546条,收到网民各类评论留言1万余条;淄博警方政务微信关注人数3.6万余人,发布各类信息220条;此外,2017年我局结合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先后组织新闻发布会30次,及时澄清不实报道,强化发布信息的权威性,有效配合我局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果。

 




 

 

  (二)平台建设情况。2017年,为进一步做好淄博市公安局及下属各单位的政务微博、微信的管理工作,同时,对淄博市公安局政务网站——淄博市网上公安网站相关栏目进行进一步调整优化,注重利用本单位政务网站,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规定及时在上述平台上予以公开;通过淄博市网上公安网站、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媒体、报纸、“警民在线”活动等公开方式公开政府信息,全方位宣传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建立、完善淄博市网上公安网站、民生警务平台、9600110民生警务热线、警务QQ群、警务微博等,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全面、准确。


 

 

淄博警方新浪微博




 

淄博警方腾讯微博




 

淄博警方政务微信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一)申请情况。2017年度,淄博市公安局收到3份网络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按时办结。

(二)咨询情况。2017年度,淄博市公安局未收到任何形式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咨询。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收费及减免。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提起行政复议1次,行政复议结论为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提起行政诉讼。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7年,淄博市公安局在市局党委和省厅保密办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各级领导关于加强保密工作的一系列指示要求和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市公安中心工作,深入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制度建设和监督检查密,对发布的每一条政府信息进行梳理,发现问题,及时改正。2017年,淄博市公安局未发生涉密信息对外公布的情况。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鲁中机动车驾驶员教考中心、淄博人民警察训练基地、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干警培训基地是淄博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一年来,淄博市公安局积极部署工作,督促所属事业单位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规定,认真扎实的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从总体来看,淄博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状况良好,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宣传力度有待加强;从事该项工作的人员急需进行提升。

(二)改进措施。淄博市公安局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二是通过淄博市网上公安网站、公安微博、警务QQ群、公安微信等方式,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使群众更好地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的提升。三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学习,提高工作效能,提升工作水平。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附件: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淄博市公安局

2018年1月19日

 

 


 

附件2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高等院校)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9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2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2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7

     2.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30

     3.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47

     4.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6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72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3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2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1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2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3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3

     4.信函申请数

 0

          5.其他形式

0

  (二)申请办结数

 3

     1.按时办结数

 3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3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3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1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1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0

  (一)纸质文件数

0

  (二)电子文件数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0

    (三)查阅点接待人数

人次

0

  ()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2

  ()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

     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2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55

 

 

 


 


 


淄博市公安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7-03-24

淄博市公安局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根据淄博市公安局及下属各公安分县局、部门、警种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

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 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十二个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11日起至2016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淄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淄博市网上公安局网页(http://www.zbga.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淄博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张店区联通路318号;邮编:255095;联系电话:0533-2134139;传真:0533-2138901;电子信箱:zbga2138900@163.com)。

  一、概述

2016年,淄博市公安局进一步深入贯彻《办法》和《条例》,紧密围绕公安机关的职责、任务和中心工作,不断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整合信息源、拓宽公开渠道、完善服务设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成效显著。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召开工作会议。组织各公安分县局、各部门警种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和工作机构负责人参加,统一思想认识,总结工作经验和工作方法,深入研究群众需求,重点解决突出问题,部署下一步工作方向。二是举办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班。为解决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各种问题,邀请专家授课,解读《办法》和《条例》,解答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提高了全局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三是制发文件,明确责任,分解任务。下发了《淄博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明确了各单位工作责任,将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制定了详尽有效的管理和考核办法。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我局通过组建19人的专家团队,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进行解读,通过政务网站、警务微博、警务QQ群、警务微信及时发布解读资料,指派专人值守,实时对群众回应逐一解答;我局期警民在线活动,对交通安全管理、户籍制度改革、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打击和预防毒品犯罪、打击经济犯罪、打击环境污染类犯罪、居民家庭防火和逃生自救、缉枪治爆和管制刀具管理、法医伤情鉴定、往来港澳通行证办理及签注电子化进行了深度解读。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和省公安厅要求,2016年,淄博市公安局在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方面主要做好两项工作。一是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重点加强行政审批项目调整信息公开,推进审批过程和结果公开,做好行政许可办理情况的信息公开二是推进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淄博市公安局依照市政府统一部署,通过淄博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了2016年部门预算、2015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

五、主动公开情况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信息发布情况。2016年间,我局进一步加大了主动公开力度,及时通过各种窗口主动公开各类便民、利民信息,努力提高公安工作透明度。其中,淄博市网上公安局网站发布警方新闻、多彩警营、警界视频、防范中心、媒体回应、路况播报、警方公告等各类信息3591条,公示行政审批事项32项,提供多部法律法规查询和全部派出所、出入境、交警电话的查询;淄博警方新浪微博粉丝数超过69.9万,发布各类资讯4733条,收到网民各类评论留言351万余条,解决网民反映的突出情况1520余件;淄博警方腾讯微博粉丝数超过15.2万,发布各类资讯4533条,收到网民各类评论留言1.2万余条;淄博警方政务微信,截至年底累计发展粉丝超过1.5万余人,发布各类信息208条;此外,2016年我局结合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先后组织新闻发布会5次,及时澄清不实报道,强化发布信息的权威性,有效配合我局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果。

(二)平台建设情况。2016年进一步做好淄博市公安局及下属各单位的政务微博、微信的管理工作,同时,对淄博市公安局政务网站淄博市网上公安局相关栏目进行进一步调整优化,注重利用本单位政务网站,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规定及时在上述平台上予以公开;通过淄博市网上公安局、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媒体、报纸、警民在线活动等公开方式公开政府信息,全方位宣传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建立、完善淄博市网上公安局网站、民生警务平台、9600110民生警务热线、警务QQ群、警务微博、等,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全面、准确。

 

淄博警方新浪微博

淄博警方腾讯微博

 

淄博警方政务微信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一)申请情况。2016年度,淄博市公安局收到4份信函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按时办结。

(二)咨询情况。2016年度,淄博市公安局未收到任何形式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咨询。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收费及减免。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提起行政复议1次,行政复议结论为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提起行政诉讼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6年,淄博市公安局在市局党委和省厅保密办得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各级领导关于加强保密工作的一系列指示要求和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市公安中心工作,深入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制度建设和监督检查密,对发布的每一条政府信息进行梳理,发现问题,及时改正。2016年,淄博市公安局未发生涉密信息对外公布的情况。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鲁中机动车驾驶员教考中心、淄博人民警察训练基地、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干警培训基地是淄博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一年来,淄博市公安局积极部署工作,督促所属事业单位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规定,认真扎实的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从总体来看,淄博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状况良好,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宣传力度有待加强;从事该项工作的人员急需进行提升。

(二)改进措施。淄博市公安局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二是通过淄博市网上公安局网站、公安微博、警务QQ群、公安微信等方式,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使群众更好地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的提升。三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学习,提高工作效能,提升工作水平。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附件: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淄博市公安局

20173月21

 

 

 

 

 

 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7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3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3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23

     2.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59

     3.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7

     4.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7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83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6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1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4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37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4

     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4.信函申请数

 4

          5.其他形式

 

  (二)申请办结数

 4

     1.按时办结数

 4

     2.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4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4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四、行政复议数量

 1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1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0

  (一)纸质文件数

0

  (二)电子文件数

0

八、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九、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开通政府网站数

1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0

  ()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2.兼职人员数

 1

  ()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
           
     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十、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55

 

(注:各子栏目数总数要等于总栏目数量)

单位负责人:孙敬双         审核人:马婷婷     填报人:纪康民

联系电话:0533-2134139                        填报日期:2017320

淄博市公安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6-03-29

 

淄博市公安局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根据淄博市公安局及下属各公安分县局、部门、警种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

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 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十二个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淄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ibo.gov.cn)和淄博市网上公安局网页(http://www.zbga.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淄博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张店区联通路318号;邮编:255095;联系电话:0533-2134139;传真:0533-2138902;电子信箱:zbga2138900@163.com)。

  一、概述

2015年,淄博市公安局进一步深入贯彻《办法》和《条例》,以落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5〕22号)、山东省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5〕25号)为重点,紧密围绕公安机关的职责、任务和中心工作,不断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整合信息源、拓宽公开渠道、完善服务设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召开工作会议。组织各公安分县局、各部门警种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和工作机构负责人参加,统一思想认识,总结工作经验和工作方法,深入研究群众需求,重点解决突出问题,部署下一步工作方向。二是举办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班。为解决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各种问题,邀请专家授课,解读《办法》和《条例》,解答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提高了全局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三是制发文件,明确责任,分解任务。下发了《淄博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明确了各单位工作责任,将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制定了详尽有效的管理和考核办法。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我局通过组建19人的专家团队,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进行解读,通过政务网站、警务微博、警务QQ群、警务微信及时发布解读资料,指派专人值守,实时对群众回应逐一解答;我局先后组织43期警民在线活动,对交通安全管理、户籍制度改革、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动车限行、打击和预防三毒品犯罪、打击经济犯罪、电动车市民登记服务、打击环境污染类犯罪、居民家庭防火和逃生自救、缉枪治爆和管制刀具管理、法医伤情鉴定、往来港澳通行证办理及签注电子化进行了深度解读。2015年10月10日,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秋冬治安“百日会战”,在实施期间我局多次组织警民在线活动,邀请一线作战单位,就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入室盗窃、盗窃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街面“两抢”、信息(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情况与网民进行实时在线交流,切实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和省公安厅要求,2015年,淄博市公安局在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方面主要做好两项工作。一是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重点加强行政审批项目调整信息公开,推进审批过程和结果公开,做好行政许可办理情况的信息公开.二是推进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淄博市公安局依照市政府统一部署,通过淄博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了2015年部门预算、2014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

五、主动公开情况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信息发布情况。2015年间,我局进一步加大了主动公开力度,及时通过各种窗口主动公开各类便民、利民信息,努力提高公安工作透明度。其中,淄博市网上公安局网站发布警方新闻、多彩警营、警界视频、防范中心、媒体回应、路况播报、警方公告等各类信息8363条,公示行政审批事项32项,提供多部法律法规查询和全部派出所、出入境、交警电话的查询;淄博警方新浪微博粉丝数超过69.7万,发布各类资讯4287条,收到网民各类评论留言349.1万余条,解决网民反映的突出情况1380余件;淄博警方腾讯微博粉丝数超过15.7万,发布各类资讯4087条,收到网民各类评论留言1万余条;淄博警方政务微信,截至年底累计发展粉丝超过1.2万余人,发布各类信息94条;此外, 2015年我局成立了新闻中心,结合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先后组织新闻发布会5次,及时澄清不实报道,强化发布信息的权威性,有效配合我局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果。


(二)平台建设情况。2015进一步做好淄博市公安局及下属各单位的政务微博、微信的管理工作,同时,对淄博市公安局政务网站“淄博市网上公安局”相关栏目进行进一步调整优化,注重利用本单位政务网站,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规定及时在上述平台上予以公开;通过“淄博市网上公安局”、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媒体、报纸、警民在线活动等公开方式公开政府信息,全方位宣传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建立、完善淄博市网上公安局网站、民生警务平台、9600110民生警务热线、警务QQ群、警务微博等,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全面、准确。2015年8月,我局新建了淄博警方政务微信平台,警务微信的开通拓宽了人民群众了解政府信息的渠道,让群众更加了解公安工作,推进了警务工作透明度,提高了公安机关公信力,促进了警民和谐共建。实现了更多、更快的警情发布,特别是遇突发事件,作用更为突出


淄博警方新浪微博




淄博警方腾讯微博


淄博警方政务微信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一)申请情况。2015年度,淄博市公安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咨询情况。2015年度,淄博市公安局未收到任何形式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咨询。

、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因未收到相关申请,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收费及减免。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度,因未收到相关申请,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收费及减免。

、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5年,淄博市公安局在市局党委和省厅保密办得争取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各级领导关于加强保密工作的一系列指示要求和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市公安中心工作,深入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制度建设和监督检查密,对发布的每一条政府信息进行梳理,发现问题,及时改正。2015年,淄博市公安局未发生涉密信息对外公布的情况。

、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鲁中机动车驾驶员教考中心、淄博人民警察训练基地、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干警培训基地是淄博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一年来,淄博市公安局积极部署工作,督促所属事业单位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规定,认真扎实的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从总体来看,淄博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状况良好,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宣传力度有待加强;从事该项工作的人员急需进行提升。

(二)改进措施。淄博市公安局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二是通过淄博市网上公安局网站、公安微博、警务QQ群、公安微信等方式,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使群众更好地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的提升。三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学习,提高工作效能,提升工作水平。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附件: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淄博市公安局

2016年2月16日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市政府部门、单位)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361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2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6

     2.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48

     3.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57

     4.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248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17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5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5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105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17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17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0

    (一)纸质文件数

0

    (二)电子文件数

0

八、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九、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4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4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23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十、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180

(注:各子栏目数总数要等于总栏目数量)

单位负责人:孙敬双         审核人:马婷婷     填报人:王锋

联系电话:0533-2138139                        填报日期:2016年2月17日

淄博市公安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5-02-23

 

淄博市公安局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根据淄博市公安局及下属各公安分县局、部门、警种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

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十二个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淄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ibo.gov.cn)和淄博市网上公安局网页(http://www.zbga.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淄博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张店区联通路318号;邮编:255095;联系电话:0533-2138900;传真:0533-2138902;电子信箱:zbga2138900@163.com)。

一、概述;

2014年,淄博市公安局进一步深入贯彻《办法》和《条例》,以落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4〕12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4〕8号)、《关于印发当前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4〕22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发〔2014〕29号)为重点,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建设,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召开工作会议。组织各公安分县局、各部门警种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和工作机构负责人参加,统一思想认识,总结工作经验和工作方法,深入研究群众需求,重点解决突出问题,部署下一步工作方向。二是举办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班。为解决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各种问题,邀请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专家授课,解读《办法》和《条例》,解答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提高了全局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三是制发文件,明确责任,分解任务。下发了《淄博市公安局关于组建政策解读专家团队的通知》、《关于对淄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方案进行任务分解的通知》,明确了各单位工作责任,将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制定了详尽有效的管理和考核办法。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组建了19人的专家团队,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进行解读,通过政务网站、政务微博、警务QQ群、警务微信及时发布解读资料,指派专人值守,实时对群众回应逐一解答。2014年,淄博市公安局先后对交通安全管理、户籍制度改革、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动车限行、打击和预防毒品犯罪、打击经济犯罪、电动车市民登记服务、打击环境污染类犯罪、居民家庭防火和逃生自救、缉枪治爆和管制刀具管理、法医伤情鉴定、往来港澳通行证办理及签注电子化进行了深度解读。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和省公安厅要求,2014年,淄博市公安局在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方面主要做好两项工作。一是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重点加强行政审批项目调整信息公开,推进审批过程和结果公开,做好行政许可办理情况的信息公开.二是推进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淄博市公安局依照市政府统一部署,通过淄博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了2014年部门预算、2013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清理公开政府《条例》实施前的政府信息。2014年,淄博市公安局在2013年已完成2006年至2008年4月底前形成的政府信息清理公开工作基础上,以仍然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为重点,全面完成了对2005年前形成的、尚未移交档案管理部门的政府信息清理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强化平台建设。在前期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2014年市公安局建立新闻发言人工作常态化机制,全年多次组织举办了新闻发布会。进一步做好淄博市公安局及下属各单位的政务微博、微信的建设管理,同时,对淄博市公安局政务网站“淄博市网上公安局”相关栏目进行进一步调整优化,注重利用本单位政务网站,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规定及时在上述平台上予以公开;通过“淄博市网上公安局”、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媒体、报纸、警民在线活动等公开方式公开政府信息,全方位宣传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建立、完善淄博市网上公安局网站、民生警务平台、9600110民生警务热线、警务QQ群、警务微博等予以公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全面、准确。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一)申请情况。2014年度,淄博市公安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咨询情况。2014年度,淄博市公安局未收到任何形式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咨询。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度,因未收到相关申请,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收费及减免。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度,淄博市公安局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4年,淄博市公安局在市局党委和省厅保密办得争取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各级领导关于加强保密工作的一系列指示要求和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市公安中心工作,深入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制度建设和监督检查密,对发布的每一条政府信息进行梳理,发现问题,及时改正。2014年,淄博市公安局未发生涉密信息对外公布的情况。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鲁中机动车驾驶员教考中心、淄博人民警察训练基地、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干警培训基地是淄博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一年来,淄博市公安局积极部署工作,督促所属事业单位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规定,认真扎实的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从总体来看,淄博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状况良好,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宣传力度有待加强;从事该项工作的人员急需增配。

(二)改进措施。今后,淄博市公安局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二是通过淄博市网上公安局网站、公安微博、警务QQ群、公安微信等方式,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使群众更好地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的提升。三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学习,提高工作效能,提升工作水平。

 

 

                 

 淄博市公安局

                         2015年1月29日

 

淄博市公安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4-02-20

 

淄博市公安局

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淄博市公安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淄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ibo.gov.cn)和淄博市公安局门户网站淄博民生警务平台(http://www.zbga.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淄博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张店区联通路318号;邮编:255095;联系电话:0533-2138900;传真:0533-2138902;电子信箱:zbga2138900@163.com)。

  一、概述

  淄博市公安局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和山东省公安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定及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圆满完成了本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市公安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淄博市公安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推进治安、交警、消防、出入境、户政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探索并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二)全面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在淄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淄博市公安局门户网站淄博民生警务平台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淄博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淄博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申请流程、咨询电话、表格下载等信息,方便了群众查阅和提出申请。同时,在淄博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张店区人民西路55-3号)和各公安分县局设立了政府公开信息公共查阅点,方便了市民对公开信息进行查阅和领取。

  (三)认真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根据全市公安管理工作实际,按照《淄博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方案》,认真编制了《淄博市公安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淄博市公安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同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做好接受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查阅和依申请公开的各项工作,将各项便民措施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淄博市公安局对2013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13年,淄博市公安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2条。其中,人事类信息1条;占2%;政策法规类信息19条,占37%;业务工作类信息20条,占38%;统计数据类信息2条,占4%;其他信息10条,占19%。

  (二)公开方式。一是在淄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淄博市公安局门户网站淄博民生警务平台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提供目录、指南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查阅与下载。二是在淄博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和各公安分县局的服务窗口设立公共查阅点,以纸质宣传资料等形式,主动向办事群众公开政府信息。三是对新产生的各类与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政府信息,及时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和淄博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公安微博等形式向群众公开,增加了执法、服务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了群众知情权和参与权。四是通过淄博民生警务平台将全市公安机关科所队室的联系电话、主要职能等基本情况向全社会公布。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2013年度,本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咨询情况。2013年度,本局未收到任何形式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咨询。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3年度,本局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度,出入境本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从总体来看,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状况良好,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宣传力度不大;从事该项工作警力不足等。

  (二)改进措施。今后,本局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二是通过淄博民生警务平台、公安微博等方式,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使群众更好地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的提升。三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学习,提高工作效能,提升工作水平。

                                                                                                              淄博市公安局

2014年2月9日

淄博市公安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3-02-01

淄博市公安局

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淄博市公安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淄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ibo.gov.cn)和淄博市公安局门户网站淄博公安民生服务在线(http://www.zbga.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淄博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张店区人民西路4号;邮编:255039;联系电话:0533-2138901;传真:0533-2138901;电子信箱:13953392404@139.com)。

  一、概述

  淄博市公安局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和山东省公安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定及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圆满完成了本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市公安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淄博市公安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推进治安、交警、消防、出入境、户政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探索并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二)全面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在淄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淄博市公安局门户网站淄博公安民生服务在线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淄博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淄博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申请流程、咨询电话、表格下载等信息,方便了群众查阅和提出申请。同时,在淄博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张店区人民西路55-3号)和各公安分县局设立了政府公开信息公共查阅点,方便了市民对公开信息进行查阅和领取。

  (三)认真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根据全市公安管理工作实际,按照《淄博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方案》,认真编制了《淄博市公安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淄博市公安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同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做好接受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查阅和依申请公开的各项工作,将各项便民措施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淄博市公安局对2012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12年,淄博市公安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7条,占14%;业务工作类信息38条,占76%;统计数据类信息3条,占6%;其他信息2条,占4%。

  (二)公开方式。一是在淄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淄博市公安局门户网站淄博公安民生服务在线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提供目录、指南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查阅与下载。二是在淄博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和各公安分县局的服务窗口设立公共查阅点,以纸质宣传资料等形式,主动向办事群众公开政府信息。三是对新产生的各类与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政府信息,及时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和淄博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公安微博等形式向群众公开,增加了执法、服务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了群众知情权和参与权。四是通过淄博公安民生服务在线网站将全市公安机关科所队室的联系电话、主要职能等基本情况向全社会公布。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2012年度,本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咨询情况。2012年度,本局未收到任何形式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咨询。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2年度,本局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度,本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从总体来看,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状况良好,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宣传力度不大等。

  (二)改进措施。今后,本局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二是通过淄博公安民生服务在线网站、公安微博等方式,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使群众更好地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的提升。

2012年1月30日

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填写)

填报单位:淄博市公安局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本年累计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

50

其中:1、机构设置及人事类信息

1

      2、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信息

7

      3、业务公开信息

38

      4、规划计划、统计信息

3

      5、财务预决算信息

1

      6、招标采购信息

0

二、信息公开申请数

0

其中:1、信函及传真申请数

0

      2、网上填表及电子邮件申请数

0

      3、当面申请数

0

三、对申请的答复数

0

其中:1、同意公开数

0

      2、同意部分公开数

0

      3、不予公开数

0

      4、其他情况

0

四、依申请提供信息收取费用数

0

五、政府信息公开被举报数

0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0

      2、纠错

0

六、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数

0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0

      2、纠错

0

七、政府信息公开被诉讼数

0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0

      2、纠错

0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2

九、召开新闻发布会数

0

十、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7

其中:1、纸质文档

7

      2、电子文档

7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数

20

其中:1、全职人员

2

      2、兼职人员

18

十二、组织学习培训次数

2

十三、参加学习培训人员数

40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分析说明

(描述本部门、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并对申请情况等有关指标作同比分析,对其中发生明显变化的指标进行具体分析。重点对公众关注点以及答复处理等方面出现的问题作出说明,对其中难以判断是否属于免于公开的案例进行举例说明,并对本部门处理不满的申诉案件作相应的跟踪记录,可针对有关问题提出应对策略和建议。)

  2012年,淄博市公安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条。其中,机构设置及人事类信息2条,包括2012年人民警察招考录用程序和市公安局招录工作人员情况;政策法规类信息7条,包括交警、消防、户政业务;业务工作类信息38条,包括刑侦侦查、监所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指南,统计数据类信息3条,包括道路交通事故情况、机动车及驾驶人保有量统计、财政预算、决算、政府集中采购情况信息。

  2012年度,淄博市公安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的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咨询,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单位负责人:顾国星 填表:米晓锋 联系方式:2138901  填表日期:2013年1月30日

淄博市公安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2-03-27

淄博市公安局

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淄博市公安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淄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zibo.gov.cn)和淄博市公安局门户网站淄博公安民生服务在线(www.zbga.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淄博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张店区人民西路4号;邮编:255039;联系电话:0533-2138901;传真:0533-2138901;电子信箱:13953392404@139.com)。

  一、概述

  淄博市公安局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和山东省公安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定及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圆满完成了本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㈠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市公安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淄博市公安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推进治安、交警、消防、出入境、户政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探索并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㈡全面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在淄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淄博市公安局门户网站淄博公安民生服务在线上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淄博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淄博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申请流程、咨询电话、表格下载等信息,方便了群众查阅和提出申请。同时,在淄博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张店区人民西路55-3号)和各公安分县局设立了政府公开信息公共查阅点,方便了市民对公开信息进行查阅和领取。

  ㈢认真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根据全市公安管理工作实际,按照《淄博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方案》,认真编制了《淄博市公安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淄博市公安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同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做好接受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查阅和依申请公开的各项工作,将各项便民措施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㈠公开的主要内容。淄博市公安局对2011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11年,淄博市公安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4条。其中,机构设置及人事类信息6条,占13.64%;政策法规类信息13条,占29.55%;业务工作类信息20条,占45.45%;统计数据类信息4条,占9.09%;其他信息1条,占2.27%。

  ㈡公开方式。一是在淄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淄博市公安局门户网站淄博公安民生服务在线上专门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提供目录、指南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查阅与下载。二是在淄博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和各公安分县局的服务窗口设立公共查阅点,以纸质宣传资料等形式,主动向办事群众公开政府信息。三是对新产生的各类与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政府信息,及时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和淄博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官方微博等形式向群众公开,增加了执法、服务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了群众知情权和参与权。四是通过淄博公安民生服务在线网站将全市公安机关科所队室的联系电话、主要职能等基本情况向全社会公布。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㈠申请情况。2011年度,本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㈡咨询情况。2011年度,本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咨询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事务。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1年度,本局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度,本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㈠存在问题。从总体来看,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状况良好,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宣传力度不大等。

  ㈡改进措施。今后,本局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二是通过淄博公安民生服务在线网站、官方微博等方式,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使群众更好地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的提升。

二〇一二年二月七日

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填写)

填报单位:淄博市公安局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本年累计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

44

其中:1、机构领导、设置及人事类信息

6

      2、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信息

13

      3、业务公开信息

20

      4、规划计划、统计信息

4

      5、财务预决算信息

1

      6、招标采购信息

0

二、信息公开申请数

0

其中:1、信函及传真申请数

0

      2、网上填表及电子邮件申请数

0

      3、当面申请数

0

三、对申请的答复数

0

其中:1、同意公开数

0

      2、同意部分公开数

0

      3、不予公开数

0

      4、其他情况

0

四、依申请提供信息收取费用数

0

五、政府信息公开被举报数

0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0

      2、纠错

0

六、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数

0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0

      2、纠错

0

七、政府信息公开被诉讼数

0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0

      2、纠错

0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2

九、召开新闻发布会数

0

十、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6

其中:1、纸质文档

6

      2、电子文档

6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数

19

其中:1、全职人员

1

      2、兼职人员

18

十二、组织学习培训次数

1

十三、参加学习培训人员数

19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分析说明

(描述本部门、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并对申请情况等有关指标作同比分析,对其中发生明显变化的指标进行具体分析。重点对公众关注点以及答复处理等方面出现的问题作出说明,对其中难以判断是否属于免于公开的案例进行举例说明,并对本部门处理不满的申诉案件作相应的跟踪记录,可针对有关问题提出应对策略和建议。)

  2011年,淄博市公安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4条。其中,机构设置及人事类信息6条,包括机构概况、机构领导及分工、内设机构及职能情况、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2011年人民警察招考录用程序和市公安局招录工作人员情况;政策法规类信息13条,包括公安机关队伍管理和交警、消防业务;业务工作类信息20条,包括交警、出入境行政许可、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济犯罪侦查,统计数据类信息,包括道路交通事故情况、机动车及驾驶人保有量统计,重要会议、工作情况和公安年鉴,财政预算、决算、政府集中采购情况信息1条。

  2011年度,淄博市公安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的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咨询,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单位负责人:顾国星 填表:米晓锋 联系方式:2138901  填表日期:2012年2月7日

淄博市公安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1-03-14

淄博市公安局

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淄博市公安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淄博市政府门户网站(www.zb.gov.cn)和淄博公安服务在线(www.zbga.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淄博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张店区人民西路4号;邮编:255039;联系电话:0533-2138082;传真:0533-2135049;电子信箱:sgaj@zbga.gov.cn)。

  一、概述

  淄博市公安局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和《条例》及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圆满完成了本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㈠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市公安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市公安局政委、常务副局长桑培伦为组长,市公安局副局长顾国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耿毅,党委委员、指挥中心主任丁刚为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强化领导,细化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同时,制定了《淄博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办法》,重点推进治安、交警、消防、出入境、户政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探索并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

  ㈡全面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在淄博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淄博公安服务在线上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申请流程、咨询电话、表格下载等信息,方便了群众查阅和提出申请。同时,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张店区人民西路55-3号)和各公安分县局设立了政府公开信息公共查阅点,方便了市民对公开信息进行查阅和领取。

  ㈢认真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根据全市公安管理工作实际,按照《淄博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方案》,认真编制了《淄博市公安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同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做好接受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查阅和依申请公开的各项工作,将各项便民措施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㈠公开的主要内容。淄博市公安局对2010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10年市公安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5条,占41.7%;业务工作类信息2条,占16.7%;统计数据类信息4条,占33.3%;其他信息1条,占8.3%。

  ㈡公开方式。一是在淄博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淄博公安服务在线上专门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提供目录、指南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查阅与下载。二是在淄博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和各公安分县局的服务窗口设立公共查阅点,以电子大屏幕、展板、纸质宣传资料等形式主动向办事群众公开政府信息。三是对新产生的各类与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政府信息,及时通过各大媒体和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向群众公开,增加了执法、服务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了群众知情权和参与权。四是通过淄博市“一号通”将全市公安机关科所队室的联系电话、主要职能等基本情况向全社会公布。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㈠申请情况。2010年度本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㈡咨询情况。2010年度本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咨询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事务。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0年度本局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0年度本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㈠存在问题。从总体来看,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状况良好,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宣传力度不大等。

  ㈡改进措施。今后,本局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加大工作力度,及时对本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进行更新维护。二是健全和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制度、保密监督管理制度等,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三是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设置警务公开宣传栏等方式,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使群众更好地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的提升。

  附:《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淄博市公安局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单位

淄博市公安局

联系人

  吴海生

联系电话

2138082

主动公开信息

  分 类

统计

机构职能

政策法规

规划计划

业务工作

统计数据

其他信息

数量(条)

0

5

0

  2

4

1

比例(%)

0

41.7%

0

16.7%

33.3%

8.3%

备注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计   12  条,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计  364条

依申请公开信息

  申请形式

统计

当面申请

网站邮件

电子邮件

传真

信函

其他形式

数量(条)

0

0

0

0

0

0

比例(%)

  处理情况

统计

同意

公开

部分

公开

不予

公开

非本机

关掌握

信息

不存在

内容

不明确

其他

原因

数量(条)

0

0

0

0

0

0

0

比例(%)

  收费情况

统计

收缴费用

减免费用

数量(件)

0

0

金额(元)

0

0

备注

网站提交(电子邮件)申请数: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网上提交申请表格(电子邮件方式)向从事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工作人员提出申请公开信息的请求数。

咨询投诉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本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  0  人次,其中现场咨询 0次,电话咨询  0  人次,网上咨询人次。

  本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投诉   0   件,已办结   0   件。

  本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   0   件,已办结   0   件。

  本年度被提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    0  件。

工作人员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2  人,其中全职人员数    0  人,兼职人员数    2  人。

备注

表中各项数据须与报告中一致,逻辑关系准确。

 

淄博市公安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0-03-27

淄博市公安局

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淄博市公安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淄博市政府门户网站(www.zb.gov.cn)和淄博警务网(www.zbga.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淄博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张店区人民西路4号;邮编:255039;联系电话:0533-2138040;传真:0533-2138081;电子信箱:sgaj@zbga.gov.cn)。

  一、概述

  淄博市公安局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和《条例》及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圆满完成了本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㈠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市公安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市公安局政委、常务副局长桑培伦为组长,市公安局副局长顾国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耿毅,党委委员、指挥中心主任丁刚为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强化了组织领导,细化了分工,落实了工作责任。同时,制定了《淄博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办法》,重点推进治安、交警、消防、出入境、户政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探索并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

  ㈡全面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在淄博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淄博警务网上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申请流程、咨询电话、表格下载等信息,方便了群众查阅和提出申请。同时,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张店区人民西路83号)和各公安分县局、公安派出所设立了政府公开信息公共查阅点,方便了市民对公开信息进行查阅和领取。

  ㈢认真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根据全市公安管理工作实际,按照《淄博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方案》,认真编制了《淄博市公安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同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做好接受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查阅和依申请公开的各项准备,规范摆放《指南》、《目录》,将各项便民措施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㈠公开的主要内容。淄博市公安局对2009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09年市公安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5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条,占1.6%;政策法规类信息59条,占31.9%;业务工作类信息89条,占48.1%;统计数据类信息20条,占10.8%;其他信息14条,占7.6%。

  ㈡公开方式。一是在淄博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淄博警务网上专门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提供目录、指南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查阅与下载。二是在淄博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和各公安分县局、派出所的服务窗口设立公共查阅点,以电子大屏幕、展板、纸质宣传资料等形式主动向办事群众公开政府信息。三是对新产生的各类与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政府信息,及时通过各大媒体和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及时向群众公开,增加了执法、服务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了群众知情权和参与权。四是通过淄博市“一号通”将全市公安机关科所队室的联系电话、主要职能、行车及乘车路线向全社会公布。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㈠申请情况。2009年度本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㈡咨询情况。2009年度本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咨询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事务。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09年度本局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9年度本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㈠存在问题。从总体来看,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状况良好,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宣传力度不大等。

  ㈡改进措施。今后,本局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加大工作力度,及时对本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进行更新维护。二是健全和完善受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制度、保密监督管理制度等,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三是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设置警务公开宣传栏等方式,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使群众更好地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的提升。

  附:《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淄博市公安局

  二00九年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单位

淄博市公安局

联系人

  陈蒙

联系电话

2138040

主动公开信息

  分 类

统计

机构职能

政策法规

规划计划

业务工作

统计数据

其他信息

数量(条)

3

59

0

  89

20

14

比例(%)

1.6%

31.9%

0

48.1%

10.8%

7.6%

备注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计   185  条,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计  352 条

依申请公开信息

  申请形式

统计

当面申请

网站邮件

电子邮件

传真

信函

其他形式

数量(条)

0

0

0

0

0

0

比例(%)

  处理情况

统计

同意

公开

部分

公开

不予

公开

非本机

关掌握

信息

不存在

内容

不明确

其他

原因

数量(条)

0

0

0

0

0

0

0

比例(%)

  收费情况

统计

收缴费用

减免费用

数量(件)

0

0

金额(元)

0

0

备注

网站提交(电子邮件)申请数: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网上提交申请表格(电子邮件方式)向从事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工作人员提出申请公开信息的请求数。

咨询投诉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本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  0  人次,其中现场咨询 0次,电话咨询  0  人次,网上咨询人次。

  本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投诉   0   件,已办结   0   件。

  本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   0   件,已办结   0   件。

  本年度被提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    0  件。

工作人员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2  人,其中全职人员数    0  人,兼职人员数    2  人。

备注

表中各项数据须与报告中一致,逻辑关系准确。

 

淄博市公安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09-03-27

淄博市公安局

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淄博市公安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附表共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年3月1日起至2009年3月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淄博市公安局门户网站—淄博警务网(www.zbga.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淄博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张店区人民西路4号;邮编:255039;联系电话:0533-2138040;传真:0533-2138081;电子信箱:sgaj@zbga.gov.cn)。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淄博市公安局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和《条例》及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2008年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完善机构和机制、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㈠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和机制。一是成立了由市公安局政委、常务副局长桑培伦为组长,市公安局副局长顾国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耿毅,党委委员、指挥中心主任丁刚为副组长,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政治部、纪委、警务督察支队、法制处、宣传处、通信处为成员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强化了组织领导,细化了分工,落实了工作责任。二是及时召开了全市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就认真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公开目录、指南等工作进行了专门部署。三是制定了《淄博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办法(暂行)》,重点推进治安、交警、消防、出入境、户政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探索并初步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

  ㈡丰富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形式。一是及时在市公安局门户网站(淄博警务网)上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申请流程、咨询电话、表格下载等信息,方便了群众查阅和提出申请。二是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张店区人民西路83号)和各公安分县局、公安派出所设立了政府公开信息公共查阅点,方便了市民对公开信息进行查阅和领取。三是在淄博警务网设立电子信箱,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投诉和举报。

  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一是举办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班,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的编制要求等进行专门的培训。二是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上处理系统,实现了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工作的网上在线受理。三是将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纳入各单位的年度绩效考核,并对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较差的单位进行个别指导。四是通过门户网站、媒体等方式,对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广泛宣传,使群众更加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密切了警民关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㈠公开的主要内容。淄博市公安局对2008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08年市公安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91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81条,占4.52%;政策法规类信息109条,占6.08%;规划计划类信息32条,占1.79%;业务工作类信息1022条,占57.1%;统计数据类信息460条,占25.7%;其他信息119条,占6.64%。

  ㈡公开方式。一是通过互联网主动公开。在淄博市公安局门户网站——淄博警务网上专门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提供目录、指南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查阅与下载。二是设立公共查阅点公开。在淄博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和各公安分县局、派出所的服务窗口设立公共查阅点,以电子大屏幕、展板、纸质宣传资料等形式主动向办事群众公开政府信息。三是通过各大电视、新闻媒体发布信息和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公开信息。对新产生的各类与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政府信息,及时通过各大媒体和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及时向群众公开,增加了执法、服务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了群众知情权和参与权。四是通过淄博市“一号通”将全市公安机关科所队室的联系电话、主要职能、行车及乘车路线向全社会公布。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㈠申请情况。2008年全市公安机关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9件。当面申请28件,占25.7%;电子邮件申请46件,占42.2%;其它方式申请35件,占32.1%。

  ㈡申请处理情况。在109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全部予以答复,其中,“同意公开”的58件,占53.2%;“同意部分公开”的2件,占1.8%;不能提供相关政府信息的49件,占45.0%。在49件不能提供政府信息的答复中,“信息不存在”的14件,占12.8%;“非本部门掌握”的8件,占7.3%;“申请内容不明确”的24件,占22%;不予公开的1件,占0.9%;因其它原因未提供政府信息的2件,占1.8%。

  ㈢咨询情况

  共有834人次通过各种方式咨询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事务,其中现场咨询197人次,占23.6%;电话咨询489人次,占58.6%;网上咨询148人次,占17.7%。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08年度本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8年度本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㈠存在问题。从总体来看,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状况良好,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现有的政府公开信息总量不是很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宣传力度不大等。

  ㈡改进情况。今后,本局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量,及时对本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进行更新维护。二是健全和完善受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制度、保密监督管理制度等,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三是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设置警务公开宣传栏等方式,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使群众更好地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的提升。四是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附:《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经办人:陈蒙

  分管领导:顾国星

  淄博市公安局

  二00八年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

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单位

淄博市公安局

联系人

陈蒙

联系电话

2138040

主动公开信息

  分 类

统计

机构职能

政策法规

规划计划

业务工作

统计数据

其他信息

数量(条)

81

109

32

1022

460

119

比例(%)

4.52%

6.08%

1.79%

57.1%

25.7%

6.64%

备注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计  1791   条

依申请公开信息

  申请形式

统计

当面申请

网站邮件

电子邮件

传真

信函

其他形式

数量(条)

28

0

46

0

0

35

比例(%)

25.7%

0

42.2%

0

0

32.1%

  处理情况

统计

同意

公开

部分

公开

不予

公开

非本机

关掌握

信息

不存在

内容

不明确

其他

原因

数量(条)

58

2

1

8

14

24

2

比例(%)

53.2%

1.8%

0.9%

7.3%

12.8%

22%

1.8%

  收费情况

统计

收缴费用

减免费用

数量(件)

0

0

金额(元)

0

0

备注

本年度受理政府信息申请  109   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总计 60条

咨询/投诉

/

行政复议

  本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   834   人次,其中现场咨询    197  人次,电话咨询  489    人次,网上咨询  148    人次。

  本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投诉   0   件,已办结 0     件。

  本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   0   件,已办结  0    件。

工作人员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11   人,其中全职人员数   0   人,兼职人员数    11  人。

意见建议

/

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