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公安局 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税务局关于印发《推进全市车辆上牌“一件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文机关
淄博市公安局 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税务局
发文字号
淄公通〔2021〕55号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036C/2021-5204565
成文日期
2021-07-05
发文日期
2021-07-07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有效
淄博市公安局 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税务局
关于印发《推进全市车辆上牌“一件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淄公通〔2021〕55号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各区县税务局:
现将《推进全市车辆上牌“一件事”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淄博市公安局 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税务局
2021年7月5日
推进全市车辆上牌“一件事”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高质量推进“双全双百”工程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入研究谋划跨部门、跨领域事项融合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业务的创新思路,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梳理整合机动车注册登记办理事项,形成车辆上牌“一件事”清单,通过流程再造、数据共享深入推进机动车注册登记“一窗受理”、“一链办理”和“一站式”服务,进一步贴近群众,优化营商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推进流程再造。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要在各级车管所和汽车销售企业登记服务站,结合“放管服”改革,实行“通道式”查验。同时,所有受理窗口全部实行“一窗通办”,在业务流程上确保实现车辆上牌“停一次车、进一扇门、排一次队、一次办结”。
(二)提升服务效能。由市税务局负责在各级车管所设置车辆购置税自助缴税机,并推广应用手机“支付宝”在线支付购置税模式,切实便利群众缴纳车辆购置税“网上办”、“自助办”。
(三)深化“快捷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要进一步增设汽车销售企业社会登记服务站,委托开展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注册登记等车驾管业务。要协调号牌制作企业在各级车管所和汽车销售企业集中区域建设号牌制作点,织密号牌发放点,确保群众即时选号、即时领取号牌,“只跑一次”办结机动车上牌业务。
(四)强化数据共享。市税务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要进一步完善车辆购置税信息联网核查机制,确保实现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免提交。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公安局副局长郑建波、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税务局副局长杜元童组成的全市车辆上牌“一件事”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工作专班,加强统筹协调,稳妥推进车辆上牌“一件事”工作。
市公安局联系人:
交警支队车管所牌证管理科副科长 宋振伟
联系电话:18705333379
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税务局联系人:
纳税服务科副科长 张静
联系电话:15265336256
(二)强化协作配合。要密切部门协作,及时研究解决车辆上牌“一件事”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服务举措落实落地、取得实效。
(三)深化宣传引导。要通过主流媒体加大对车辆上牌“一件事”的宣传力度,让广大企业群众切身感受到政务服务从政府部门供给导向向企业和群众需求导向转变取得的新成效,进一步提升群众的体验感、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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