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淄博市公安局服务高质量发展提标提效二十条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发文机关
淄博市公安局
发文字号
淄公通〔2023〕53号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036C/2023-5388896
成文日期
2023-09-06
发文日期
2023-09-08
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政府组成部门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淄博市公安局服务高质量发展提标提效二十条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
淄公通〔2023〕35号
各公安分县局,局直各单位:
现将《淄博市公安局服务高质量发展提标提效二十条措施实施细则》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淄博市公安局
2023年9月6日
淄博市公安局服务高质量发展提标提效二十条措施实施细则
1.探索在重点企业较为集中的工业园区设立驻企服务中心,打造服务企业的“桥头堡”“便利店”。
临淄公安分局齐鲁化学工业区警务服务中心
服务对象:齐鲁化学工业区及周边企业、人员
办理地点:临淄公安分局齐鲁化学工业区警务服务中心(临淄区冯北路878号)
服务内容:户籍业务,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许可业务,部分交管业务,淄博政务服务自助终端查询服务(提供就业社保、住房公积金、不动产、税务等22项自助查询服务),安全生产培训,反电诈、禁毒、防盗抢、企业海外利益保护等平安宣传,警企协同应急演练,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案件侦办,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及其他公安服务。
所需材料:
(1)户籍业务申请材料可通过“淄博户政”微信公众号“掌上户籍室”平台查询。
(2)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运输许可证核发所需材料:爆破工程监督管理通知单、全国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系统单位管理卡。
(3)部分交管业务所需材料:
①车驾管业务:驾驶证补换证、驾驶证变更联系方式、提交身体条件证明、驾驶证延期、免检车核发合格标志、小微型载客汽车补换号牌、机动车补换领合格标志、机动车变更联系方式等,当事人持身份证原件办理。
②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理:受理违法行为记分6分以下、罚款200元以内的简易程序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理业务,实际驾驶人持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原件办理。
③禁区通行证办理:申领普货、危化品、园林绿化、道路救援、配送货车、城市运维、邮政快递(除渣土车及混凝土作业车外)等车辆的临时、短期禁区通行证,当事人持送货单、提货单、运输合同或其他证明资料、行驶证原件或复印件办理。
④驾驶人审验学习教育:对记分9分—11分A、B类驾驶人、校车驾驶人和记分满12分但不满24分的驾驶人开展现场学习教育,当事人通过“交管12123”平台预约后,到齐鲁化学工业区警务服务中心现场学习。
(4)使用淄博政务服务自助终端需携带身份证或电子身份证。
(5)安全生产培训,反电诈、禁毒、防盗抢、企业海外利益保护等平安宣传,警企协同应急演练,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侦办,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及其他公安服务,可直接与齐鲁化学工业区警务服务中心专职“毕”帮办民警毕庆凯联系对接。
服务时间:
(1)户籍业务,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许可业务,部分交管业务,淄博政务服务自助终端查询服务,工作日8:30-17:00(可预约延时服务、节假日加急服务),咨询电话:0533-2134710。
(2)其他公安服务
专职“毕”帮办民警毕庆凯24小时接受企业、群众咨询并提供相关公安服务,咨询电话:17805336127。
沂源县经济开发区警企会客厅
服务对象:经济开发区及周边企业、人员
办理地点:沂源县经济开发区警企会客厅(沂源县电子信息产业园国投集团三楼)
服务内容:户籍业务,港澳通行证复签业务,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易制毒化学品购买等涉及企业的行政许可业务;安防体验、法律宣讲、联合巡防、保安员培训等服务类事项申请;涉企案件办理进展咨询、企业内部矛盾纠纷调处等其他求助类公安服务。
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
(1)户籍业务:所需材料可通过“淄博户政”微信公众号“掌上户籍室”平台查询,携带材料到户政服务区办理或在户籍专员指导下网上办理。咨询电话:0533-2139611。
(2)港澳通行证复签业务:凭有效港澳通行证,到警企会客厅智能签注机办理。咨询电话:0533-2139602。
(3)易制毒化学品购买业务:到禁毒服务专区或登录全国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服务平台办理许可(备案)证明,或联系帮办专员上门服务。咨询电话:0533-2136515。
(4)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许可业务:登陆山东省公安机关危险化学品管理系统(www.yzbhxp.com)办理相关许可(备案)证明,凭企业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爆炸作业单位许可证》或其他合法使用证明,到治安管理专区办理。咨询电话:0533-2136535。
(5)安防体验、法律宣讲、联合巡防、保安员培训等服务类事项申请,填写“公安服务申请表”,在警企会客厅服务台办理。
(6)涉企案件办理进展及其他求助类业务咨询,可直接联系本企业“警企联络员”。
服务时间:
(1)行政许可业务和公安服务申请:工作日8:30-12:00、13:30-17:00。
(2)求助类业务咨询:各企业“警企联络员”提供24小时助企服务。
2.开通网上“惠企服务专区”,汇聚全市公安机关惠企政策,为企业查询、申报相关业务提供办事指南。定期发布公安机关侦破的涉企案件,增强企业防范意识,震慑违法犯罪。上线“企业诉求专区”,开展惠企政策线上答疑、业务办理线上指导,确保有效诉求及时跟进处理。
服务对象:全市企业
办理渠道:淄博微警务平台、“爱山东”APP淄博微警务专区
受理部门:网上公安办公室及相关业务单位
所需材料:需在山东省统一身份认证系统注册
办理流程:
(1)登陆淄博微警务平台或“爱山东”APP淄博微警务专区;
(2)按需查询全市公安机关惠企政策,或在线提交相关咨询、投诉、建议、求助等;
(3)各公安分县局、业务警种收到诉求后,及时与企业联系,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答复。
办理时限:咨询类问题2个工作日内答复,投诉、建议、求助类或较复杂的咨询类问题10个工作日内答复。
咨询电话:0533-2138900
3.在全市公安机关户籍窗口设立人才落户服务专员,开辟驻淄高等院校非淄博籍学生落户“绿色通道”、非驻淄高等院校在校生落户“网办通道”以及高层次人才落户“专享通道”,加强与人社部门人才信息共建共享共用,服务保障全市招才引智。
服务对象: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或在校生,留学归国人员,来淄就业创业的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
办理地点:拟迁入地公安机关户籍窗口
所需材料:
(1)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山东惠才卡”或“淄博精英卡”,或学历证明,或在校生证明,或专业技术、技能资格证书;
(3)单位集体户接收函或人社部门人才集体户接收函(限落户单位或人社部门人才集体户)。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符合办理条件的,即审即办。
咨询电话:
工作日8:30-12:00、13:30-17:00
张店公安分局户政部门 0533-2189135
淄川公安分局户政部门 0533-2135620
博山公安分局户政部门 0533-2139488
周村公安分局户政部门 0533-2139447
临淄公安分局户政部门 0533-7181559
桓台县公安局户政部门 0533-2139553
高青县公安局户政部门 0533-2139568
沂源县公安局户政部门 0533-2139611
高新区公安分局户政部门 0533-2189994
文昌湖公安分局户政部门 0533-2134249
经开区公安分局户政部门 0533-2137041
4.设立外籍人才来淄“联办窗口”,外籍人才从科技局网上申请工作许可预审通过后,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联办窗口”提交居留许可申请材料,市科技局和市公安局同步审批制作证件,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可直接到“联办窗口”同时领取《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和《外国人居留许可证》2本证件。
服务对象:全市有办理外国人工作许可和居留许可的外籍人才
办理地点: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大厅“联办窗口”
所需材料:
(1)有效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2)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符合规定要求的照片;
(3)持Z字签证入境者应当提交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外国专家等主管部门出具的工作许可证明以及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函件;持其他种类签证入境者,还应当提交符合中国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确定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条件和要求规定的证明材料,或者按照《关于为外国籍高层次人才和投资者提供入境及居留便利的规定》等有关规定,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4)其他应当履行的手续和提交的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及时限:
(1)申请人在“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提交工作许可申请材料。
(2)申请人在申请工作许可网上预审通过后,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大厅“联办窗口”,申请“外国人工作类居留许可”,同时提交工作许可和居留许可纸质材料。
(3)申请人在提交纸质材料5个工作日后,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大厅“联办窗口”领取《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和《外国人居留许可证》。
咨询电话:0533-2189691
5.完善网上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渠道,引导未落户的企业用工人员申领居住证电子证照。对有集中申办居住证需求的企业,由企业协管人员统一代办,派出所集中制证、送证上门,实现企业用工人员居住证办理“零跑腿”。
服务对象:全市有办理居住证需求的企业和人员
办理渠道:微信公众号“淄博户政”—“掌上户籍室”平台
所需材料:
(1)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
(2)合法稳定就业或合法稳定住所或连续就读相关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或租房协议或学校入学通知书等)。
企业集中办理流程:
(1)企业协管人员统一代办,收集相关人员的有关证件及材料,统一送到居住地派出所,派出所审核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制证并送证上门。
(2)企业协管人员集中指导企业职工通过微信公众号“淄博户政”完成居住登记及居住证申领的网上操作,居住地派出所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审核,3个工作日内完成制证并将居住证送证上门。
个人申请办理流程:
(1)通过微信公众号“淄博户政”—“掌上户籍室”平台“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模块,进行网上信息登记;
(2)通过“居住证申领”模块,填写信息、上传证件材料,选择邮政速递送证或到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领取;
(3)受理单位1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审核;
(4)受理单位3个工作日内完成制证。
6.在全市户籍、出入境、车驾管业务窗口设立“绿色通道”,快速办理相关涉企审批业务。
服务对象:持有“山东惠才卡”、“淄博精英卡”的人才,持有“淄博优秀企业家荣耀卡”的企业家,重点企业、重大项目主要负责人。
办理地点:在全市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市及区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大厅出入境窗口(外国人业务仅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大厅出入境窗口办理)、交警支队车管所及各区县交警大队车管所设立专门窗口或明显标志。
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山东惠才卡”或“淄博精英卡”或“淄博优秀企业家荣耀卡”;
(2)户籍业务申请材料可通过“淄博户政”微信公众号“掌上户籍室”平台查询,出入境业务申请材料可登录山东公安出入境政务服务平台(http://60.208.61.151/index/sdcrj/shownewsfw.jsp)“办事指南”栏目查询,车驾管业务申请材料可通过“交管12123”APP服务中心“交管小安”模块查询。
咨询电话:
(1)户籍业务(工作日8:30-12:00、13:30-17:00)
张店公安分局户政部门 0533-2189135
淄川公安分局户政部门 0533-2135620
博山公安分局户政部门 0533-2139488
周村公安分局户政部门 0533-2139447
临淄公安分局户政部门 0533-7181559
桓台县公安局户政部门 0533-2139553
高青县公安局户政部门 0533-2139568
沂源县公安局户政部门 0533-2139611
高新区公安分局户政部门 0533-2189994
文昌湖公安分局户政部门 0533-2134249
经开区公安分局户政部门 0533-2137041
(2)出入境业务
外国人业务咨询电话:12367(24小时)或0533-2189691(工作日9:00-12:00、13:00-17:00);公民业务咨询电话:12367(24小时)或0533-2189278(24小时)。
(3)车驾管业务(工作日8:30-12:00、13:30-17:00)
交警支队车管所 0533-3126789
张店交警大队车管所 0533-2189693
淄川交警大队车管所 0533-5131168
博山交警大队车管所 0533-4912007
周村交警大队车管所 0533-6801771
临淄交警大队车管所 0533-2139124
桓台交警大队车管所 18816169933
沂源交警大队车管所 0533-3241771
高青交警大队车管所 0533-6770731
高新区交警大队车管所 0533-3110730
文昌湖交警大队车管所 0533-6886067
7.积极推行公安政务服务“一窗通办”。
具体措施:
在各级(经开区除外)政务服务中心的11个公安大厅设立21个“一窗通办”窗口,在全市69个户籍派出所运行“户籍+其他警种业务”服务模式,实现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大厅通办8项治安业务、10项交警业务,区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大厅通办17项治安业务、3项禁毒业务、1项网安业务、4项交警业务、3项户籍业务,“户籍+”多警种派出所通办3项派出所证明、1项刑侦业务、3项治安业务、2项出入境业务、1项交警业务。
市公安“一窗通办”地址及咨询电话:
张店区西四路11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公安大厅“通办窗口”;0533-2306970。
各区县公安“一窗通办”地址及咨询电话:
张店区:张店区新村西路220号张店市民中心一楼D07号;0533-2272021。
淄川区:淄川区将军东路168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D区;0533-2135618。
博山区:博山区山头街道大观园路86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山头派出所对过);0533-4412818。
周村区:周村区新建东路228号市民之家二楼区公安分局行政审批窗口;0533-6037136。
临淄区:临淄区临淄大道971号政务服务中心(万豪大酒店对过)二楼西首;0533-7177327。
桓台县:桓台县张北路1886号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162、163窗口;0533-8227021。
高青县:高青县高苑东路7号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F区西侧公安户籍出入境大厅;0533-2135204。
沂源县:沂源县鲁山路86号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公安服务区05通办窗口;0533-2139611。
高新区:高新区柳泉路111号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4层D15、D16、D17窗口;0533-2326156,0533-2326165。
文昌湖区:文昌湖旅游度假区北池二路文昌湖政务服务中心一楼33号窗口;0533-2134249。
8.落实“无感智办”“打包办”事项。
具体措施:
(1)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延续、机动车驾驶证期满换证、非免检车辆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免检车辆核发检验合格标志、机动车临时通行牌证核发5项业务实现“无感智办”,通过办事提醒或智能办理等方式,提供主动、精准的智能政务服务。
(2)保安员证核发,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核发,在限制、禁止的区域或者路段通行、停靠机动车许可3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打包办”,实行“一次申报、打包审核、批量发证”。
办理方式:
(1)无感智办
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延续——发送办事提醒
机动车驾驶证期满换证——发送办事提醒、智能办理
非免检车辆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发送办事提醒
免检车辆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发送办事提醒、智能办理
机动车临时通行牌证核发——智能办理
(2)打包办
保安员证核发——打包审核、批量发证
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核发——打包审核、批量发证
在限制、禁止的区域或者路段通行、停靠机动车许可——一次申报、打包审核、批量发证
办理流程及渠道:
(1)无感智办
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延续
公安治安部门发送办事提醒,提醒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到期时间,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延续需申报的材料及标准要求,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延续专家评审要求,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延续的审批流程、受理及办理时限,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延续许可后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的领取等事宜。
机动车驾驶证期满换证
公安交管部门发送办事提醒,相关人员体检合格后通过“交管12123”APP、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网上办理或到全市车驾管服务窗口办理。
非免检车辆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公安交管部门发送办事提醒,相关人员到全市机动车检测站办理。
免检车辆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公安交管部门发送办事提醒,相关人员通过“交管12123”APP、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网上办理或到全市车驾管服务窗口申领。
机动车临时通行牌证核发
相关人员通过“交管12123”APP、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网上办理或到全市车驾管服务窗口申领。
(2)打包办
保安员证核发
服务对象:淄博市行政区域内、符合申请保安员证的人员
受理部门:各公安分县局治安大队或公安派出所
所需材料:1.身份证复印件;2.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3.初中以上学历证明复印件。
办理流程:
1.到辖区派出所或治安大队填写《保安员考试报名登记表》;
2.采集相关信息;
3.填写《保安员资格审批表》;
4.各公安分县局打包组织资格审查;
5.市县同权分批组织理论和体能考试;
6.全市批量核发保安员证。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 0533-2306970
张店公安分局治安大队 0533-2132123
淄川公安分局治安大队 0533-5289024
博山公安分局治安大队 0533-2134993
周村公安分局治安大队 0533-2135374
临淄公安分局治安大队 0533-2134750
桓台县公安局治安大队 0533-2135491
高青县公安局治安大队 0533-2189928
沂源县公安局治安大队 0533-2134412
高新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 0533-2134223
文昌湖公安分局治安大队 0533-2134249
经开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 0533-2137037
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核发
服务对象:淄博市行政区域内、符合申请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的人员
受理部门:市公安局治安支队
所需材料:1.身份证复印件;2.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申请表;3.初中以上学历证明复印件。
办理流程:
1.填写《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申请表;
2.到所在分县局治安大队进行人员审查;
3.通过爆破作业人员培训考核信息系统参加爆破作业人员培训;
4.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组织考核;
5.考核合格后,全市批量核发《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
办理时限:13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533-2139959
在限制、禁止的区域或者路段通行、停靠机动车许可
办理渠道:https://sd.122.gov.cn
咨询电话:0533-2880030
9.对企业因商务急需出国(境)的,提供加急办证服务。
服务对象:因商务急需出国(境)的企业人员
办理地点:市及区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大厅出入境窗口
所需材料:
(1)具体申请材料可登录山东公安出入境政务服务平台(http://60.208.61.151/index/sdcrj/shownewsfw.jsp)“办事指南”栏目查询或拨打咨询电话咨询;
(2)急需出国的证明(例如:境外公司出具的商务邀请函、会议邀请函等)。
办理流程及时限:“绿色通道”窗口民警受理材料后在系统中进行加急登记,优先提交审核审批,全程关注证件办理流程进度,2个工作日内办结,情况特别紧急的,当日办结。
10.优化门楼牌编划审批流程,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服务对象:房屋建设单位或者产权人
办理地点:建设工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所需材料:
(1)《门楼牌编号申请》;
(2)《建筑工程规划总平面图》;
(3)《建筑位置示意图》。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11.大件运输许可,省内运输当日完成审核,省外运输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服务对象:运输企业
办理渠道:山东省超限运输许可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shandong.gov.cn/),按交通部门相关规定提交材料。
办理流程及时限:对当日进入系统的数据(包括省内运输、省外运输),车辆需要在淄博市的国省道通行的,及时评估车辆申请通行的时间、路线对道路交通秩序的影响,当日完成审核。
12.影响交通安全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的工程建设许可,3个工作日内办结。
服务对象:道路施工单位
办理地点:各区县交警大队交通管理科
所需材料:
(1)有关部门的施工批准文件(复印件3份,纸质);
(2)申请施工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3份,纸质);
(3)施工单位的资质证、营业执照(复印件3份,纸质);
(4)道路施工作业交通组织方案和施工组织方案(原件3份,纸质)。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张店交警大队:0533-2139087
淄川交警大队:0533-2139100
博山交警大队:0533-2139150
周村交警大队:0533-2139186
临淄交警大队:0533-2136404
桓台交警大队:0533-2139201
高青交警大队:0533-2139227
沂源交警大队:0533-2139249
高新区交警大队:0533-2136587
文昌湖交警大队:0533-2134122
13.一类、二类、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证3个工作日、1个工作日和当日办结;二类、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报备审批1个工作日办结。
服务对象: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使用企业(单位)
办理渠道:登录全国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服务平台(www.gayzd.com)办理相关许可(备案)证明
所需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复印件)扫描件;
(2)其他组织的登记证书或者成立批准文件(原件或复印件)扫描件;
(3)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合同(复印件)扫描件;
(4)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扫描件;
(5)合法使用说明扫描件。
办理流程及时限:
(1)首次办理企业(单位)需在工作日向当地公安禁毒部门现场提交《企事业单位入网审核登记表》,通过后获得系统登录账户;
(2)办理购买许可(备案)证明,需用所获得账户登录系统,提交购销合同、合法使用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扫描件;
(3)办理运输许可(备案)证明,需用所获得账户登录系统,提交购销合同、经办人身份证明、运输车辆信息、购买证扫描件;
(4)一类、二类、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证办理时限分别为3个工作日、1个工作日和当日办结,购买二类、三类易制毒化学品报备审批1个工作日办结。未通过审核的,列明原因后退回;通过审核的,企业登录系统自行打印相关证明。
各区县公安禁毒部门地址:
张店区:张店区鲁泰大道南范路1号禁毒大队
淄川区:淄川区淄城东路552号禁毒大队
博山区:博山区205国道与蕉石路交叉口西南140米原焦庄派出所院内禁毒大队
周村区:周村区新华大道10089号禁毒大队
临淄区:临淄区牛山路5号禁毒大队
桓台区:桓台县公安街512号禁毒大队
高青县:高青县黄河路85号禁毒大队
沂源县:沂源县荆山路城南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对过禁毒大队
高新区:高新区万杰路127号禁毒大队
张南分局:山铝矿业公司办公楼东临刑侦大队
文昌湖:淄博鲁中驾考中心院内刑侦大队
经开区:经开区北京路99号25号楼侦查打击组
14.完善道路交通事故快处机制,对货运车辆发生的交通事故,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不扣车、不扣证,缩短处理时间;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核实信息、固定证据后尽快放行;车辆无法继续行驶的,及时帮助联系车辆转运。
服务对象:货运车辆驾驶员
具体措施:对发生的交通事故仅有财产损失,或者当事人伤势轻微,各方当事人一致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具备当场处理条件的,当场处理,不具备当场处理条件的,三个工作日内出具认定书。不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适用一般程序处理,鉴定意见确定后及时放行车辆。运载水果、蔬菜等鲜活农产品的货运车辆,以及车辆无法继续行驶的,及时帮助联系转运。
办理地点:各区县交警大队事故处理科及交警中队
咨询电话:
张店交警大队 0533-2139057
淄川交警大队 0533-2139090
博山交警大队 0533-2139146
周村交警大队 0533-2139170
临淄交警大队 0533-2139122
桓台交警大队 0533-2139195
沂源交警大队 0533-3225122
高青交警大队 0533-2139210
高新区交警大队 0533-2139350
文昌湖交警大队 0533-2134122
15.在滨莱高速淄博段开辟重点车辆运输“绿色通道”,对运送应急物资的车辆,采取护送、引导等措施,最大限度予以保障通行。
办理渠道:需通行“绿色通道”的车辆,可致电高速公路交警支队备案,支队协调相关收费站口予以保障通行。
咨询电话:0533-6060298(工作日8:30-11:30、13:30-17:00)、0533-6017122(24小时)
16.推行车辆检测“一件事”,会同生态环保、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部门推进安检、环检、综检“三网”数据融合,研发机动车检验智能审核系统,提高车辆检验审核效率。
服务对象:有办理机动车年检需求的企业和车主
办理地点:全市81家机动车检测站(可通过“交管12123”APP或“e车检”微信小程序查询检测站地点、可检车型、服务事项、工作时间等相关信息,进行线上预约)
所需材料:
(1)年检车辆行驶证;
(2)年检车辆交强险(可联网核查)。
办理流程:
(1)机动车车主可通过“交管12123”APP或“e车检”微信小程序提前预约机动车检验服务;
(2)将车辆行驶至交车区完成钥匙交接;
(3)车主持行驶证到检测站业务大厅进行登记后,在业务厅等候;
(4)由检测站工作人员完成车辆检测、资料传递、上传审核、签证打印后,将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和车钥匙交还车主。
17.对辖区内出租、公交、客运、货运等运输企业批量购置新车5台以上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集中开展就近检测站上线查验服务。
服务对象:购置新车5台以上,需要办理注册登记的出租、公交、客运、货运等运输企业
所需材料:合格证(货物进口证明书)、发票、身份证(单位车辆需营业执照、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
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
交警支队车管所 0533-3116058
张店交警大队车管所 0533-2189693
淄川交警大队车管所 0533-5131168
博山交警大队车管所 0533-4912007
周村交警大队车管所 0533-6801771
临淄交警大队车管所 0533-2139124
桓台交警大队车管所 18816169933
沂源交警大队车管所 0533-3241771
高青交警大队车管所 0533-6770731
高新区交警大队车管所 0533-3110730
文昌湖交警大队车管所 0533-6886067
18.在企业、工业园区较为密集区域,设立重点车辆业务办理服务点,方便企业就近办理危险货物运输车、中型以上载客汽车等重点车辆业务。
服务对象:运输企业
办理地点:
(1)淄博鲁冠天宇二手车登记服务站: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路与鲁山大道交汇处东北角;
(2)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文昌湖业务办理点:淄博市文昌湖区商家镇淄博市公安交通管理服务中心一号门院内;
(3)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凤凰交通管理服务站:淄博市临淄区雪宫路与张皇路路口向西500米路南;
(4)桓台天齐交通管理服务站:淄博市柳泉北路1877号。
所需材料及办理时限:
(1)注册登记所需材料:合格证(货物进口证明书)、发票、身份证(单位车辆需营业执照、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2个工作日办结;
(2)转移登记所需材料:行驶证、登记证书、发票、身份证(单位车辆需营业执照、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辖区内转移登记1个工作日办结,辖区外转移登记3个工作日办结;
(3)变更登记所需材料:行驶证、登记证书、身份证(单位车辆需营业执照、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1个工作日办结,其中更换车身车架或发动机的,自安全性能检测合格之日起,1个工作日办结;
(4)补牌、补证所需材料:身份证(单位车辆需营业执照、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1个工作日办结。
19.扩大新能源货车通行范围和时段。
具体措施:
新能源货车(4.5T及以下)除城市快速路外,其他区域全天不禁行;新能源货车(4.5T以上)每日7时至8时30分、17时至19时以外,其他时段允许驶入除城市快速路外的区域。
符合环卫作业要求的新能源货车及密闭运输要求的新能源渣土车和新能源混凝土运输车,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车辆信息、通行路线和时间后,允许通行。
备案所需材料:环卫作业合同、渣土车准运证、混凝土运输合同
咨询电话:
张店交警大队:0533-2139087
淄川交警大队:0533-2139100
博山交警大队:0533-2139150
周村交警大队:0533-2139186
临淄交警大队:0533-2136404
桓台交警大队:0533-2139201
高青交警大队:0533-2139227
沂源交警大队:0533-2139249
高新区交警大队:0533-2136587
文昌湖交警大队:0533-2134122
20.积极为中型、重型货车夜间(晚23时至早6时)“免通行码”通行预留通道。
具体措施: 按照《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货运车辆禁限行区域的通告》(自2023年 7 月20日起施行)要求,达到国Ⅳ及以上排放标准的货车每日23时至次日6时允许在限行区域通行,不需要办理通行证。
21.对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中型厢式货车,赋予与轻型货车同等通行权。
具体措施:对“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中型厢式和密闭式货车通行,与轻型货车一样,除早晚高峰期外,其他时段通行不需要办理通行证。对不掌握禁限行规定的,企业、群众可登录“交管12123”APP实时申请中型厢式和密闭式货车专用通行码,免材料提交,即时发证。
办理渠道:机动车所有人为个人的,可登录“交管12123” APP、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办理;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可登录https://sd.122.gov.cn办理。
办理流程:
(1)选择已备案且需要申领通行码的机动车;
(2)选择通行码类型、有效期类型,选择通行线路,设置起点、途经点、终点后规划并确认通行线路;
(3)选择有效期起止日期、每周通行日期、每日通行时段。对以上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交警部门即时发证。
22.大力推广“交管12123”和“公安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办理货车通行码,临时通行码网上实时申请、即时核发,实现全天候自助申领,短期和长期通行码1个工作日完成审核。
办理渠道:机动车所有人为个人的,登录“交管12123” APP、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办理;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登录https://sd.122.gov.cn办理。
办理流程:
(1)选择已备案且需要申领通行码的机动车;
(2)选择通行码类型、有效期类型,选择通行线路,设置起点、途经点、终点后规划并确认通行线路;
(3)选择有效期起止日期、每周通行日期、每日通行时段,并按要求上传所需材料;
(4)用户确认材料在有效期内并提交申请信息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将通过短信、APP消息告知用户。审核通过的,自动核发电子通行码,审核不通过的,将告知不通过原因,用户补充材料后重新提交申请。
办理时间:8:30至16:30提交申请
23.组建公安公职律师企业服务队,成立以公安机关公职律师为主体的助企法律服务队,及时将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民警充实到服务队中,为企业提供普法宣传、法律咨询等,帮助企业经营者及职工知法、守法、用法。
服务对象:各类企业
具体措施:针对企业经营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结合公安机关执法涉及的法律法规进行宣传解读,定期开展法律宣传进企业活动。
咨询电话:
工作日8:30-12:00、13:30-17:00
张店公安分局法制部门 0533-2135854
淄川公安分局法制部门 0533-2135554
博山公安分局法制部门 0533-2134929
周村公安分局法制部门 0533-2136576
临淄公安分局法制部门 0533-2139658
桓台县公安局法制部门 0533-2135949
高青县公安局法制部门 0533-2136671
沂源县公安局法制部门 0533-2136626
高新区公安分局法制部门 0533-2134258
文昌湖公安分局法制部门 0533-2134369
经开区公安分局法制部门 0533-2137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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