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鲁、王延强、李红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及幼儿园等学校门前限时段禁公共停车位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管理一直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市公安局强化协同共治,推动有关部门落实主体责任,不断优化完善学校周边交通组织,全力维护校园周边交通秩序。
为改善学校周边交通秩序,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前期主要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全力维护校园道路交通秩序。目前,在城市主干道临路校园门前设置交通护学岗156处,在学生上学、放学时段护送学生,指挥疏导车辆,确保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二是推行家校警护学和公交助学模式。在华侨城小学、凯瑞园小学等学校推行“家校警”护学模式,由交通志愿者、值班家长或保安开车门接送学生,接送学生车辆即停即走;主动协调教育部门实施错时上学和弹性放学,有效分散接送学生车辆集中停靠;会同教育、交通运输部门在张店实验中学、张店八中等学校实施公交助学,方便学生上下学,同时最大限度缓解学校门前路段停车和通行压力。三是在学校周边增设路内停车泊位,限时供接送学生车辆临时停放。目前,中心城区学校已设置限时停车泊位1998处。四是以新建学校为契机,严格落实《淄博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实施办法》。对9个中小学建设项目开展交通影响评价,提出停车管理意见和建议,最大限度在新建学校增设停车泊位、建设停车场,从源头上缓解停车难的问题。例如:西六路小学、龙凤苑中学,经开区考工路小学通过抬高操场设置接送学生停车场,从源头上缓解了接送学生车辆停车问题。
各位代表在建议中提出的管控学校门前公共停车位的措施,对解决相关问题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根据各位代表的建议,结合公安机关交管部门的职责,下一步我们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严格落实交通影响评价制度。会同教育部门对新建学校加强出入口评价,有条件的设置临时停靠通道;二是在主次干路设置助学岗,在上放学时段维护交通秩序。会同治安等部门落实“一校一警”制度,在校园门口及周边“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全面推行“家校警”护学模式,由交通志愿者、值班家长或保安开车门接送学生,接送学生车辆即停即走;三是积极推动运行“点对点”定制公交104条。专门为学校提供上下学服务,方便学生出行,减轻家长接送负担,有效缓解校园周边停车难问题;四是推动校园周边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坚持“一校一策”原则,会同教育部门对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进行排查,提出整治建议、专题报告党委政府,进一步推动校园周边交通安全隐患治理。
针对各位代表提出的学校周边临时停车泊位管理的建议,我们将再次排查摸底,对存在问题的路段,通过设置明显的限时停车标志、加大现场巡逻和视频监管、扩大周边社区单位宣传覆盖面的方式,解决社会车辆长期占用临时停车泊位的问题,维护好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秩序。
淄博市公安局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