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安郭等5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在中心城区内启用公交专用道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城市公共交通是群众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基础设施之一,提升城市公共交通的优先级,是提高交通效率、减轻城市交通压力的关键策略。据统计,目前我市机动车保有量158万辆,积极推广公共交通的发展不仅能够有效地减轻交通堵塞,还能降低尾气排放,从而改善环境质量。代表提出的建议,对我市公共交通的发展具有很好的促进和指导作用。
依据山东省地方标准《公交专用车道设置规范》(DB37/T3541-2019),城市道路设置公交专用车道,应满足机动车道3车道以上(含3车道),且路段单向机动车道高峰公交客流量不小于4000人次/小时,或高峰单向断面公交车流量不小于90标台/小时。公交专用车道的设置能大幅提高公交车辆的运行速度和准点率,提高公交的分担率。设置公交专用车道要综合考虑现有道路的基本条件、路段客流和公交运行等情况,同时参考道路总的车流量和公交车的行程速度等。保障公交专用道通行能力,需要多种技术手段和措施,主要包括:一是为了建立高效的城市快速交通系统,公交专用车道要形成网络,使其与城市轨道交通共同构成城市快速客运体系。在设计公交专用车道的布局时,应考虑到不同路段交通流量的变化速度,因此,应根据具体状况,采取分阶段、分区域、分路线的策略逐步推进,从而完善城市公交专用车道的整体网络布局;二是在设置公交车站时,应优先考虑建设港湾式车站。对于非港湾式的公交车站,应根据其所在位置的道路条件,采用适宜的设计提供车站超车设施,这样做可以提高断面客流量,同时减少公交车停靠时间;三是实施公交优先信号控制系统。对于配备公交专用车道的道路交叉口为了更好地落实公交优先政策,应增设专门针对公交车的信号相位,以提高公共交通的通行能力;四是在管理和使用上也需要制定合理的政策措施和管理措施。
经论证,我市高峰单向断面公交车流量在60至80标台/小时,尚未达到设置要求。从我市公交车运行调研情况来看,我市公交车分担率较低,公交车线路不均衡,中心城区老城区道路条件所限,无法实施,而世纪路以西道路条件符合,实施公交专用道会出现早晚高峰期间社会车辆拥堵,而公交专用道车辆少,公交专用道闲置的问题。
根据你们的建议,结合公安机关交管部门的职责,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完善交通设施。对中心城区符合设置公交优先车道的道路开展摸排调研,设置准确、清晰的交通标志、标线。在公交专用车道各入口处设置醒目的专用车道标志,在地面漆划公交专用车道文字,车道分隔线可采用黄色虚线。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公交专用车道的通行时段,规范借道行驶行为。根据道路、交通流量等条件允许社会车辆借用公交专用车道右转的,设置专门标志、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来表明允许社会右转车辆通行的具体位置,右转车辆不得影响公交车辆正常通行。同时,对达到《公交专用车道设置规范》要求的做好专用道启用准备。
二是优化交通信号控制。结合中心城区智能交通建设,合理应用公交优先信号控制方式。当路口交通流量较小时,可采用公交信号绝对优先控制方式,即在保证相交道路行人、非机动车安全过街时间的基础上,给予公交车辆更高的通行优先级。
三是优化道路交通组织。完善公交换乘,协调自然资源、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等部门,进一步优化公交线网结构和换乘车站,同时积极完成公安交通指挥调度系统与公交调度系统数据共享,动态获取公交车辆运行信息,及时调整优化交通组织。
四是推动建设港湾式公交停靠站。在道路新建改建提升时,积极向有关部门建议设置港湾式公交停靠站,避免公交车停靠时影响正常行驶的车辆。
淄博市公安局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