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文平、徐丙垠、陈虎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改进机动车争议交通事故快速办结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为提高事故处理工作质效和群众满意度,公安机关交管部门推出了一系列便民服务举措,取得了良好成效,社会反响较好。针对你们提出的建议,我们会同淄博银保监分局,对各项工作认真进行了梳理,积极改进。
一、事故信息及进度查询情况。目前事故当事人可凭公安机关交管部门给与的事故编号和查阅码,在交管“12123”APP事故处理模块的“事故处理进度和结果”、“事故证据材料查阅”专栏自行查询相关情况和信息,可及时了解案件办理进度、随时查阅事故相关证据材料。
二、交通事故车辆技术鉴定工作情况。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检验鉴定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自2021年起,每年公开招标1次,确定合作的车辆技术检验、鉴定机构,经过专家评审确定山东理工大学司法鉴定所为合作机构。在日常工作中,除了严格按照规定及流程委托车辆技术鉴定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定期与理工大司法鉴定所召开会议,双方共同交流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截至目前,所有鉴定报告均在法定时限内出具。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与鉴定机构的协调配合,督促鉴定机构在保证鉴定质量的基础上,尽可能提高鉴定报告出具速度,缩短当事人等待时间。
三、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工作情况。目前,全市轻微道路交通事故主要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远程快处中心统一处置,通常情况下10分钟内即可完成处理,当事人通过交管“12123”APP就可立即获取事故认定书,通过保险公司进行理赔。目前,交警支队正在推行道路交通事故一体化处理工作,进一步完善了事故处理机制,特别是推行损害赔偿多元调处一体化,通过打通渠道,实现公安交警、消防救援、医疗急救、保险公司等部门警情互通、联勤联动,彻底解决纠纷调处和案件办理周期长、群众多头跑重复跑等问题。
四、建立线上理赔平台、改进保险公司理赔情况。一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淄博监管分局指导淄博市保险行业协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于2021年3月开始与张店区人民法院对接,依托“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进行线上诉前调解,进一步简化道交纠纷理赔流程,提高纠纷化解效率。二是目前辖内财产保险公司对于简易的车险理赔案件,可以在3日内完成保险责任核定、达成保险赔偿金协议后5日内完成支付赔偿;对于争议、复杂的车险理赔案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时限要求执行。下一步,淄博监管分局也将督促各财产保险公司积极履行应有义务,提高赔款支付效率。三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淄博监管分局指导淄博市保险行业协会制定了《淄博市机动车辆保险理赔服务质量测评办法》,测评内容包括理赔时效、案件处理、投诉处理、案件扣分项、淄博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指标,按月进行测评并向行业公开。四是当前机动车辆保险是财产险行业的第一大险种,一直以来都是淄博监管分局保险监管的重点领域之一,车险理赔服务切实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对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恶意拖赔惜赔、无理拒赔的公司,淄博监管分局也将持续保持高压监管态势,一经查实依法采取严厉监管措施,并按照规定公开行政处罚有关信息。
淄博市公安局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