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青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开锁要严格110备案》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开锁业备案登记的情况
2016年1月8日,依照《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等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根据省政府有关部署要求,省公安厅对2012年1月1日前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宣布废止了《关于加强开锁行业管理的通知》(鲁公发〔2006〕164号)和《转发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规范开锁经营单位经营行为加强开锁行业管理的通知》(鲁公发〔2007〕126号)两份有关开锁业的文件,其中就有“制定完善开锁业备案登记”、“建立照后登记制度”(市场监管部门核发营业执照和人社局核发职业资格证书)和“建立服务等级制度”等相关要求。目前不再要求公安机关备案管理,开锁行业由市场监管部门核发“营业执照”。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开锁业摸底工作,一是开展对开锁行业法人、从业人员等调查摸底工作,全面掌握底数。二是积极协调市场监管部门,摸排开锁行业中有关证件办理的相关情况。三是加强在开锁行业法律法规的宣传,逐步探索建立开锁业行业协会,推动通过行业自律规范发展。四是在开锁行业中加强信息员建设,实时掌握各类信息线索。
二、关于“发案后要认真服务,增强居民对破案的信心,开锁入室盗窃痕迹不明显导致取证困难、破案难”的情况”
公安机关在前期工作中,已要求刑侦技术侦查等部门,在发生此类侵财类犯罪案件后,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多警种协调配合,加强技术手段分析,及时提取现场物证,迅速调取现场监控,全面开展分析研判,尽快发现犯罪嫌疑人并抓获归案。目前,全市侵财类犯罪案件破案率不断提升。下一步,公安机关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力争有效预防、快侦快破。
三、关于“监控接入公安机关,同时接入公共安全系统”等建议
公安机关前期组织信通、视频、治安等部门进行了全面调研,研究制定了有效方案并稳步推进。截至目前,全市已建成智慧社区(已接通公安部门并与市大数据局实现资源共享)400多个。目前,全市符合智慧社区建设标准的小区有1100多个,今年建设率计划达到60%,2022年末力争达到100%。公安机关将尽最大努力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让城市更安全,人民更幸福。
特此报告。
淄博市公安局
2021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