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高对运输石方违法超载车辆处罚力度的建议的答复
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
2023041
建议人: 李安海等4位代表
主办单位: 淄博市公安局
答复时间: 2023-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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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李安海等4位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对运输石方违法超载车辆处罚力度的建议”收悉,市公安局对此高度重视,经认真调查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临淄区南部金山镇齐翔、九鼎矿山是临淄区主要石料产区,其周边冯北路、南沣路、兴边路等为主要运输途径,临淄区境内S102省道、S228省道、S227省道等道路也承担着西侧淄川矿山和东侧潍坊青州矿山运输砂石车辆的过境运输压力,其砂石运输流向主要为桓台、高青、滨州、东营等地。经我队车流量数据统计,目前S102省道、S228省道南段日均车流量均超过1.5万台,其中大型货车占比均超过50%,其中有部分车辆存在超载超限、改装改型、运输货车遗洒飘散等违法行为。

为有效控制运输砂石货车违法高发问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成立工作专班,聚焦主责主业,坚持“情指勤舆”一体化,科学部署警力,加强管控力度,主要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启动南北两处固定检查点。自今年3月份起,针对南部山区矿石主产区和北部运输砂石车辆主要通行路径两处重点区域,在S228黄临线文登路口和G308文石线皇城检查站设置了2处24小时固定执勤点,以大队联勤机动队为主体,其他勤务中队和机关支部轮流支援的形式,依托检查点辐射周边大货车通行路径,严查超载超限、改装改型等违法。今年以来,已查处大货车超载违法3321起,其中车货总重超过70吨严重违法车辆133台,查处改装改型违法13起,查处运输货物遗撒飘散违法41起,初步起到了整治效果。二是加强情报分析研判。实战中心实行24小时弹性工作模式,对S228黄临线、S227河辛路、冯北路、南沣路、临淄大道西段等重点路段车流量情况进行“重点关注”;对警力部署情况进行“重点督察”,确保执勤警力在岗在位;对交通流量、违法数据的变化曲线进行“重点研判”,撰写参考信息,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依托市局大融合平台、公安集成指挥平台等科技手段,积极与区交通部门共享移动称重过车数据,在全域不间断分析研判大货车故意遮挡、污损号牌违法行为,推送至非现场办录入违法,今年以来已研判录入大货车遮挡、污损号牌违法1196起,有力打击了一批大货车涉牌违法,对故意隐瞒号牌试图“躲地磅”、“躲监控”的违法车辆起到了良好的震慑效果。三是落实科学指挥机制。针对情报分析数据,大部分超载违法车辆都存在长距离、垮辖区行驶的特点,针对此情况,依托实战中心和指挥中心,利用查缉布控系统,打破辖区限制,在超载车辆通行集中的路段、时段开展集中警力调配,并利用卡口监控系统,对发现的超限超载违法行为车辆落实“点对点”扁平化指挥,精准布控,提升查纠能力。四是关注舆情营造氛围。针对运输砂石车辆舆情问题,公安机关交管部门舆情中心落实专人关注相关舆情动态,并对群众跟贴情况进行登记、汇总,及时规范引导;公安机关交管部门抖音公众号加强执法工作正面宣传和违法行为反面曝光,提升工作形象,营造舆论氛围。

对于各位代表在建议中提出的提高对运输石方违法超载车辆处罚力度的问题措施,对解决相关问题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根据各位代表的建议,结合公安机关交管部门的职责,下一步我们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货车通行码使用问题,目前尚无相关政策支持对公路运输货车发放通行码,并且此类车辆存在大量的过境运输情况,在国省县道公路内对货车采取辖区准入等管控政策不符合现今的“六保六稳”管理政策,我们将积极探索通过加强矿山装货场所源头管理的方式,对本辖区内矿山企业使用的运输车辆进行登记备案,对出现多次超载违法记录的车辆和运输企业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二是结合全市移动污染源大整治工作要求,进一步配合交通部门落实“一超四罚”联合惩戒机制。三是针对运输砂石车辆扬尘问题,建议当地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矿山源头管理,杜绝超载、带泥和不苫盖车辆出场,对不达标的场地采取临时关停整顿,从货运源头对货车超载问题进行治理。

期待您继续关注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再次表示感谢!

 

特此报告。

 

 

淄博市公安局

2023年8月16日

关于提高对运输石方违法超载车辆处罚力度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