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决城市居民小区停车难的建议的答复
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
2023071
建议人: 徐光智等5位代表
主办单位: 淄博市公安局
答复时间: 2023-08-16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尊敬的徐光智等5位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城市居民小区停车难的建议”收悉,市公安局对此高度重视,经认真调查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市机动车保有量快速递增,截至2023年6月,我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达158万辆,“停车难”问题日渐凸显,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为缓解“停车难”问题,前期公安机关交管部门主要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推动市政府于2021年3月1日发布实施了《淄博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实施办法》、《淄博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报告评审操作细则》,对一定阈值以上的学校、住宅小区、商场、医院等建设项目进行交通影响评价,加强停车需求分析和停车供给评价,推动建设项目提高停车位配建数量。截至今年6月,已完成152个建设项目的交通影响评价。二是为推进停车管理工作,2022年交警部门开展全市校园医院商圈车站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联合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卫健委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集中对四圈周边的停车管理工作进行了整治,在合法、合规、合理的范围内,结合全市“智慧停车”建设,配合城管部门在商务中心、住宅小区、公园等重点区域、路段施划路内停车泊位3万余个,机关单位停车场免费开放、划定出租车待客区域等措施,清理违规占道经营、摆摊设点,最大限度挖掘学校、医院、商圈、车站周边单位和道路的临时停车潜力,缓解了群众停车难问题。三是常态化安排警力,加大巡逻管控力度。以中心城区各主次干道特别是大型商业网点、商铺门前等周边乱停乱放严重区域为整治重点,常态化安排警力,加大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巡逻管控力度,对驾驶员在现场的责令其立即驶离;对驾驶员不在现场的严管路段直接予以处罚,非严管路段发送提示短信10分钟后再予以处罚,维护了我市的停车和道路通行秩序。同时,依托“12345”等群众诉求渠道,对群众投诉举报的机动车占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随意停放,背街小巷车辆乱停放等交通违法行为,第一时间安排警力快速查处,有效净化了道路交通环境。四是组织对全市停车场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积极推动出台《淄博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明确各级各部门主要职责、停车场配建标准、路内停车泊位设置等相关内容,目前,草案已起草完毕。

对于各位代表在建议中提出的解决城市居民小区停车难问题的4条措施,对解决相关问题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根据各位代表的建议,结合公安交管部门的职责,下一步我们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积极配合城管部门对我市城市道路进行排查调研,进一步做好“智慧停车”相关工作。二是严格落实《淄博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办法》,做好大型商场、大型建设项目、居民住宅区停车位规划等问题,从源头上缓解“停车难”问题。三是推动市政府尽快出台《淄博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多方用力,统筹解决停车问题。四是推动建设全市统一的公共停车场信息系统,在停车场配套建设智能化管理和诱导设施,实现停车场库信息共享、停车泊位诱导、车辆动静态管控等,进一步提升停车服务水平。五是积极倡导“绿色出行”,进一步推动加强公共交通建设,优化慢行交通体系,让更多市民选择步行、自行车、公共交通出行,有效减少停车需求,缓解停车难问题。六是加大道路停车秩序管理,坚持柔性执法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对严管道路加大提醒处罚力度,对非严管路段发送提示短信10分钟后再予以处罚。

期待您继续关注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再次表示感谢!

 

特此报告。

 

 

淄博市公安局

2023年8月16日

关于解决城市居民小区停车难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