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勋潘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快速路限速提升道路通行能力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快速路网一期工程中的鲁泰大道、原山大道、昌国路于2022年11月6日正式通车,淄博正式开启“高快一体、快快相连”的立体交通新模式,广大驾驶员朋友也体验和畅享了快速路带来的便捷和高效。为加强快速路道路交通管理,市公安局会同有关部门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督促落实快速路“三同时”工作。自通车以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会同快速路建设专班及相关专家组成快速路安全设施设备验收小组,对已开通的快速路桥上桥下及匝道路面的交通标志、标线、隔离护栏、交通信号灯及各类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进行逐一查验和整改,确保道路通行畅通和安全。
二是强化快速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公安机关抽调12名警力、3辆警车组建了2个快速路工作专班;制定巡逻管控的勤务机制,采用高峰站点,平峰巡线的勤务部署,实施全路段管控;利用科技赋能,全面启用快速路上154处交通监控设备,依法抓拍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实现全时段管控。
三是优化快速路上下行匝道交通组织。公安机关结合快速路交通流量情况,对部分路段进行了交通组织优化,例如在鲁泰快速路柳泉内圈下匝道、世纪路外圈下匝道、玉皇山上匝道口,进行了渠化下行车道、延长禁止变道实线等措施,有效缓解了车辆“肠梗阻”现象。
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规定,快速路设计车速为60、80、100公里/小时。道路的限制速度值是以道路的设计速度值为基础,根据道路功能、道路特征、设计速度、运行速度、法定速度、道路环境、历史事故等因素综合论证确定。我市快速路设计时速为80公里/小时,且上下匝道间距较小,目前按照设计时速进行限速,从运行情况看,兼顾了效率和安全,运行情况良好。
根据您在提案中提出的提高快速路限速的建议,对解决相关问题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根据委员的建议,结合公安交警部门的职责,下一步我们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大巡逻管控。坚持“早发现、快处置,发现一起、教育一片”的原则,对巡查中发现违法上路的车辆,引导车辆就近驶离,对驾驶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加大非现场执法力度。充分利用现有的监控设备,加大对超速、违法上路车辆的处罚力度;三是进一步优化交通组织。根据快速路交通流量情况,会同快速路专班对上下匝道流量较大拥堵的路口进行实地调研,进一步优化交通组织,提高通行效率;四是加强宣传教育。借助“双微一抖”等媒体平台,进行警示曝光,制作发布快速路安全行车指南,确保广大交通参与者了解快速路通行规定,提醒广大驾驶员,在畅享快捷便利出行的同时,要时刻遵守交通法规,牢记交通安全。
您提出的差异化设置快速路限速标准的建议,我们将根据快速路的设计时速、交通流量、道路特征等情况,邀请专家进一步评估论证。期待您继续关注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再次表示感谢!
淄博市公安局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