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海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升道路交通精细化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全面落实提案内容,市公安局部署交警支队研究落实。交警支队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督办重点提案办复工作的通知》,明确任务要求,并组织相关科室业务骨干实地调研,逐一研究落实提案涉及的具体问题。
一、关于落实禁止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等非机动车辆进入机动车道行驶的建议的有关情况
据不完全统计,我市现有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非标车)28.46万辆,使用该类车辆人员没有经过严格的驾驶技术教育培训,安全意识较低,此类车辆驾乘人员不戴头盔、乱停乱放、占道行驶、逆行、闯红灯等违法行为多发,尤其早晚高峰时段在学校、医院、商圈等重点区域,经常造成交通事故和交通拥堵。
为综合治理我市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问题,2019年1月,淄博市政府成立由三位副市长任组长的淄博市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下设交通秩序整治、生产规范指导、市场质量监管三个专项工作组,分别由市公安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全面推进低速电动三轮、四轮车管理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因此类车辆使用群体复杂,生产销售等环节控制难度大等原因,整治效果不佳,部分群众排斥抵触。在电动二轮车管理方面,公安交警部门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先后采取加强源头监管、加大舆论宣传、严格路面管控、争取部门联动等多种方式,连续开展整治,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存在群众交通安全意识不足、占机动车道行驶、逆行、闯红灯等交通违法。
今年,交警支队专门到滨州、临沂等地进行调研,学习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综合治理的先进经验。按照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字〔2019〕13号)要求,拟采取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强化宣传、属地管理、齐抓共管的工作措施,分步骤实施加强违规电动车管理工作。同时,起草了《关于国省道和县道禁止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通行的通告》,在我市国省道和县道禁止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通行。目前,通告正在按程序报批。针对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驾驶安全性能低、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问题,交警支队加大交通安全常识宣传和涉及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的交通事故案例警示宣传,提高驾乘人员的安全素养。
二、关于落实鼓励倡导电动车等非机动车辆采用“二次过街”方式通过红绿灯路口的建议的情况
近年来,群众绿色出行、个性化出行意愿不断提高,驾驶非机动车出行的群体明显增多。据统计,全市现有电动二轮车211万辆,但由于城市道路通行空间有限,导致非机动车通行连续性、舒适性和安全性受到一定影响。特别是在非机动车通过路口时,面临停车等候空间不足、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交织冲突等问题。
针对此类现象,我们利用道路“三同时”工作机制,推动优化城市路口非机动车交通组织措施,重点推广城市路口慢行一体化设计方式,通过拓展非机动车等候空间、科学设置隔离设施等措施,引导非机动车有序等候、顺畅通过,减少通行干扰。对具备条件的路口,推广非机动车左转一次过街措施,便利非机动车安全快捷通过。推广非机动车左转一次过街措施,是今年公安部创新推出的8项便民利企改革新措施之一,需要说明的是,我市各个区县城市非机动车出行特点存在差异,道路条件、路口型式各不相同,各个路口的交通组织方式也会有所不同。对此,我们将坚持因城施策、因路施策,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科学论证、精细设计、稳步推进,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最适合的交通组织方式,努力为非机动车出行创造更加安全便利的通行条件。
同时,加大路面管控,早晚高峰时段,在城市主要路段部署警力,劝导提醒非机动车驾驶人越线停车,不占用机动车道,不闯红灯,文明有序通行。
三、关于对增加道路交通违法案例的警示宣传内容的建议的落实情况
一是结合每月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分析,围绕引发亡人交通事故的主要交通方式、年龄和交通违法行为,重点开展不礼让斑马线上的行人、转弯不让直行车或行人、乱闯红灯、驾车拨打接听手机、不规范佩戴安全带等宣传曝光和文明出行常识宣传,组织策划“车让人、人快走”共筑和谐交通环境志愿劝导活动,16家媒体现场报道,全网40余万人次关注。
二是借力全市交通安全示范村创建活动,组织各交警大队推进“一栏一牌一喇叭”建设,全市更新完善农村地区“一栏一牌一喇叭”阵地135处,定期开展交通安全大喇叭宣传,进村入户到地头开展宣传,让群众特别是让农村老人知道该怎样骑车乘车,该怎样横穿公路,该怎样避让汽车,特别加强佩戴头盔宣传,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提高他们的安全交通能力。
三是对60岁以上老年人的数量、年龄、健康状况、主要出行方式、日常出行场景等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汇总收集60岁以上老年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案例和视频,精心制作老年人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
四是对14类6109辆涉及我市交通安全风险相对较高的车辆,利用媒体开展精准曝光宣传,利用微信矩阵,发送交通安全提示短信,利用LED大屏滚动播放公益提示、及时播报出行信息。
五是以“小手拉大手·微课堂大直播”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教、“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公益宣传“亮屏行动”、酒醉驾整治集中统一行动为宣传主题,共开展巡回宣讲活动1460场次,受教育58万余人次。
六是开展亡人事故七日内宣教工作。对亡人事故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七日内,组织警力走进事故当事人所属和事故发生地周边社区、村居或企业、单位,通过展示事故图片和视频,开展警示宣传教育。
四、关于对进一步做好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畅通和安全,优化校园周边交通组织建议的落实情况
一是调整优化淄博实验中学等学校附近路口信号配时。根据交通流量流向,调整优化天津路与汇文路路口的信号配时,将该路口配时方案优化为早晚高峰156秒,平峰130秒,低峰100秒,同时调整高峰时段的信号配时,东西直行由37秒调整至42秒,东西左转由33秒调整至35秒;晚高峰东西直行由35秒调整至37秒,东西左转由32秒调整至35秒。目前,南京路新村路路口、天津路汇文路路口可以满足群众通行需求,无需进一步渠化路口。
二是在学校周边增设路内停车泊位,限时供接送学生车辆临时停放。目前,中心城区学校已设置限时停车泊位1998处。以新建学校为契机,严格落实《淄博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实施办法》,对9个中小学建设项目开展交通影响评价,提出停车管理意见和建议,最大限度在新建学校增设停车泊位、建设停车场,从源头上缓解停车难的问题。例如:西六路小学、龙凤苑中学,经开区考工路小学通过抬高操场设置接送学生停车场,从源头上缓解了接送学生车辆停车问题。
三是全面加强学校周边的交通安全管理。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学生交通安全提升行动进一步加强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工作的通知》,对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函告有关部门整改。推行“家校警”护学模式,由交通志愿者、值班家长或保安开车门接送学生,接送学生车辆即停即走;主动协调教育部门实施错时上学和弹性放学,有效分散接送学生车辆集中停靠;会同教育、交通运输部门在张店实验中学、张店八中等学校实施公交助学,方便学生上下学,同时最大限度缓解校园周边停车难问题。
五、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对及时清扫学校周边路面积雪建议的落实情况
一是制定印发了《淄博市城市扫雪除冰联动工作机制》,明确各成员单位除雪职责范围。其中,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城市道路主路面积雪清理工作,市教育局负责校区及门前道路的扫雪除冰工作。
二是每年召开全市城市道路扫雪除冰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工作措施,并组织除雪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三是入冬前实地督导区县和快速路作业单位除雪物资储备和设备检修维护情况,并指导区县建立市政环卫联动工作机制,利用冬季市政单位平地机、装载机等设备闲置时期,协同环卫开展扫雪除冰工作。
四是降雪期间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密切关注天气变化,一旦降雪,机械人员第一时间上路开展除雪作业,按照先主要道路后次要道路,先快车道后慢车道,先坡道后平路的原则,优先清理校园、商场、医院、公园出入口周边道路等人流密集区域积雪。
五是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除雪,雪前发布全民除雪倡议,倡议全市城管系统、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沿街商铺、社会团体等积极清理门前左右200米范围内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积雪,结合城管系统“门前五包”责任制,营造全民除雪的良好社会氛围。下一步,市城市管理局将督促各区县环卫部门和快速路养管单位履职尽责,以雪为令,不断提升城市道路扫雪除冰专业化、机械化作业水平。同时,强化扫雪除冰科学指导,集中主要力量和资源,优先做好校园、商场、医院等人流密集区域主路面积雪清理工作,为市民出行提供方便。此外,多措并举强化扫雪除冰社会动员,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努力提高非机动车道,人行道除雪效率,提升城市道路除雪质量。
六、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及时清扫机动车道、非机动车车道的落叶的建议落实情况
市城市管理局创新落叶缓扫体制机制,本着“精细、安全、便民、人文”的原则,每年11月在全市范围内选取落叶景观较好的城市道路和部分园林绿地,覆盖11个区县,以白蜡、国槐、银杏等为景观树种,还原秋天的意境和风貌,保留自然落叶景观。实施“落叶缓扫”保洁作业模式,是为了在人文情怀与城市管理之间寻求平衡。按照“一路一策”、“一园一策”精细化管理,区分不同时段、不同树种以及风霜雨雪等不同天气情况,在确保城市基础设施正常运转的前提下,为市民游客留住秋季绚烂的金黄。下一步,市城市管理局将继续在符合条件的城市道路及公园内部推行落叶缓扫模式,合理确定缓扫区域,同时加大巡回保洁力度,及时捡拾塑料袋、烟蒂等废弃物,保持自然状、原生态,总体环境整洁优美,确保最佳观赏效果。
期待您继续关注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再次表示感谢!
淄博市公安局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