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淄博顺达矿业有限公司申请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进行公示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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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004224036C/2024-5438306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4-15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公安局 |
按照公安部《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GA990-2012)和《山东省爆破作业单位资质许可及管理工作实施细则》(鲁公通〔2021〕188号)要求,淄博金润矿业有限公司向淄博市公安局递交了申请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的报告。市局治安支队于4月10日组织高新区分局治安大队和从省厅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爆破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组,依法对淄博顺达矿业有限公司申请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资质进行专家评审;经专家评审和材料审查,该单位符合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申请的资质要求,拟给该单位颁发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非营业性)。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对该单位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4月15日至4月20日。
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来信形式反映情况的以信函到达日邮戳为准。
受理部门:淄博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二大队。
联系电话:2139959
通讯地址:张店区联通路318号
邮政编码:255000
特此公告。
淄博市公安局治安支队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