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 交办件(受理编号:0424064) 销号情况公示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036C/2023-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9-05 发布机构: 淄博市公安局

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 交办件(受理编号:0424064) 销号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3-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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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淄博市贯彻落实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信访交办件整改销号工作规定》的通知要求,我单位对淄川区罗村镇梁家村海洋市场南首石料加工厂,每天拉石头大车通行,扬尘严重等相关情况进行销号处理,现予以公示。

一、反映问题

淄川区罗村镇梁家村海洋市场南首石料加工厂,每天拉石头大车通行,扬尘严重,压坏路面,要求查处并核查是否有手续。

二、整改目标

加强车辆管控,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减少机动车扬尘行为,规范道路通行秩序。

三、整改措施

一是加大巡逻查处力度,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模式开展常态执法,加强对超载货车的检查,认真核查车辆和装载货物情况;

二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从源头上遏制超载和飘洒运输,消除扬尘。加强车辆驾驶人上路行驶安全管理,强化协同共治

三是与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执法,依照各部门职责,针对辖区内移动源突出的问题,严格路面管控,紧盯重点违法,全力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维护良好生态环境

四、整改完成情况

经实地检查,该路段未发现相关问题。2023年831日,支队组织验收组进行了联合验收。下一步,将联合相关部门继续加大对该路段的巡逻管控,依法严查货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以上整改情况公示期为2023年9月6日至2023年9月13日,在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向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进行反映。

 

联系人:杨志强

联系电话:0533-2139987

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柳泉路7号

 

 

                    

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