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 交办件(受理编号:0424064) 销号情况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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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004224036C/2023-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9-05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公安局 |
根据《淄博市贯彻落实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信访交办件整改销号工作规定》的通知要求,我单位对淄川区罗村镇梁家村海洋市场南首石料加工厂,每天拉石头大车通行,扬尘严重等相关情况进行销号处理,现予以公示。
一、反映问题
淄川区罗村镇梁家村海洋市场南首石料加工厂,每天拉石头大车通行,扬尘严重,压坏路面,要求查处并核查是否有手续。
二、整改目标
加强车辆管控,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减少机动车扬尘行为,规范道路通行秩序。
三、整改措施
一是加大巡逻查处力度,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模式开展常态执法,加强对超载货车的检查,认真核查车辆和装载货物情况;
二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从源头上遏制超载和飘洒运输,消除扬尘。加强车辆驾驶人上路行驶安全管理,强化协同共治;
三是与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执法,依照各部门职责,针对辖区内移动源突出的问题,严格路面管控,紧盯重点违法,全力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维护良好生态环境。
四、整改完成情况
经实地检查,该路段未发现相关问题。2023年8月31日,支队组织验收组进行了联合验收。下一步,将联合相关部门继续加大对该路段的巡逻管控,依法严查货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以上整改情况公示期为2023年9月6日至2023年9月13日,在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向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进行反映。
联系人:杨志强
联系电话:0533-2139987
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柳泉路7号
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