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公安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036C/2024-5403690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1-16 发布机构: 淄博市公安局

淄博市公安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发布日期:2024-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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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四级指标 五级指标 维护内容及要求 责任主体 时限要求及方式
机构职能 职能配置及内设机构 基本信息     市公安局机构职能信息(包括单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单位职责,领导姓名及分工,内设机构职责及联系方式,所属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组织人事处 一次性公开并动态调整
法定职责    
领导分工    
内设机构    
直属单位    
权责清单 市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     链接市政务服务网相关栏目
法规公文 部门文件       按照“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公开淄博市政府部门、单位文件 局直各单位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策解读       文件解读材料,需与对应政策文件双向关联 文件起草单位 与所解读文件同步公开
文件修改废止       包含文件清理结果的文件 法制支队牵头,局直各单位配合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策库       针对当前社会热点、惠民政策等,整合梳理成的政策汇编、政策库等(如企业技术创新及重大技术装备政策汇编、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扩能增效稳健发展有关政策措施实用手册、推进“六稳六保”企业纾难解困政策汇编、新旧动能转换文件汇编、支持企业发展政策汇编、社会救助政策文件汇编、淄博市产业政策汇编等) 局直各单位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示公告       公示公告信息 局直各单位 及时更新
意见征集       法规公文征求意见相关信息 局直各单位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规划计划 市政府部门工作计划       淄博市公安局年度工作计划相关信息 指挥中心调研室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部门办公会         及时发布本部门主要领导召开的办公会议 指挥中心调研室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办公会议         市政府部门单位各类办公会议召开情况(包括会议名称、时间、地点、与会人员、主持人,会议研究的事项,若有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会议应一并公开)制定会议方案时,应提出是否邀请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是否公开以及公开方式的意见,随会议方案一同报批。 局直各单位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双随机一公开 年度抽查工作计划       本部门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内容涵盖一般检查事项和重点检查事项,明确工作任务和参与部门) 行政许可处牵头,治安支队、网安支队配合 每年1月底前及时公开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对象、内容、方式、比例和频次等) 及时公开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和工作实际情况等进行动态调整
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       通过“双随机”方式抽查情况和结果 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工作指引         行政许可处 及时公开
优化服务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告知承诺操作规程     实行告知承诺的政务服务事项的操作规程 行政许可处牵头,治安支队、交警支队配合 及时公开并动态调整
告知承诺书     定期向市公共信用平台推送申请人的告知承诺信用信息 定期向市公共信用平台推送,自动抓取信用淄博网站-告知承诺-承诺公示栏目内容
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       链接山东政务服务网(淄博市)门户网站-办事服务栏目
优化营商环境 配套措施       根据市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研究制定<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配套措施的通知》制定的配套措施 行政许可处 配套措施制定后20个工作日之内
工作动态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动态 出入境管理分局、户政管理处、治安支队、交警支队 及时公开
重要部署执行公开 政府工作报告任务执行情况       做好2021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主要任务目标落实情况公开,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落实2021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的通知》(淄政办字〔2021〕18号)工作分工,公开任务落实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根据工作推进情况按季度公开工作进展、取得成效、后续举措。 经侦支队、交警支队 2023年4月、7月、10月和2024年1月底前公开上一季度工作进展情况
重点民生实事工作进展情况       做好民生实事项目进展情况公开,按照《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落实2021年度全市重大民生实事项目的通知》(淄政办发明电〔2021〕14号)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务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开重大民生实事项目进展情况及工作成效。 治安支队、交警支队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       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局直各单位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建议提案办理 人大代表建议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复文(除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姓名、联系方式和抄送范围等外,原则上应全文公开。对部分涉及面较宽、情况较复杂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可采用摘要公开的方式,公开办理复文的主要内容)
标题名称统一为:对xx次会议第xx号建议/提案的答复(建议/提案主要内容)如:关于优化城市交通信号灯设置提案的答复。
指挥中心秘书室 答复建议和提案提出1个月内
政协委员提案      
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部门单位所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全部答复后20个工作日内
财政资金 财政预决算 财政预算     财政预算和决算信息 警务保障处 自财政部门批复其预决算及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日内通过此平台主动公开
财政决算    
财政预决算公开平台       链接淄博市预决算公开平台
政府采购         集中公开本部门集中采购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警务保障处 及时公开
行政执法 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本部门单位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包括行政执法类别、事项名称、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执法机构以及有关时限、救济渠道等信息),标题统一为:市XXXX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如:市水利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禁毒支队、出入境管理分局、治安支队、网安支队、反恐支队、直属分局、高速公路交警支队、交警支队 链接“政务服务网”,及时公开并根据本部门单位权力、责任事项变化动态调整
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行政执法服务指南(行政执法事项办理场所、联系方式、示范文本、办事流程以及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办理时限、监督方式、救济渠道等信息),标题统一为:市XXXX局(委、办)行政执法服务指南(如:市水利局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链接“政务服务网”,及时公开并根据指南内容变化情况及时更新
行政执法流程图       行政执法流程图(包括行政执法活动的步骤和环节等信息),标题统一为:市XXXX局(委、办)行政执法流程图(如:市水利局行政执法流程图) 链接“政务服务网”,及时公开并根据执法流程变化情况及时更新
执法结果       行政执法决定信息(包括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 链接“政务服务网”,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执法统计年报       本部门、单位上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有关数据 法制支队 每年1月31前公开
行政指导目录清单         行政许可处 一次性公开并动态调整
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法制支队 一次性公开并动态调整
行政许可 许可事项       链接政务服务网,频道内容全面覆盖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确保各要素准确性。 禁毒支队、出入境管理分局、治安支队、网安支队、反恐支队、直属分局、高速公路交警支队、交警支队 链接“政务服务网”,及时公开并根据执法流程变化情况及时更新,行政许可的执法决定信息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
办理结果      
行政许可事项中介服务项目清单         行政许可处 一次性公开并动态调整
处罚/强制 处罚/强制事项       链接政务服务网,频道内容全面覆盖依据、条件、程序以及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确保各要素准确性。 禁毒支队、出入境管理分局、治安支队、网安支队、反恐支队、直属分局、高速公路交警支队、交警支队 链接“政务服务网”,及时公开并根据执法流程变化情况及时更新,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
办理结果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工作部门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内容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说明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分类和编排体系;说明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获取方式(包括公开形式、公开时限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说明提出申请的方式(即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说明);说明申请处理的情况并公开本单位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说明依申请公开的收费标准;说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互联网联系方式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信息(说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互联网联系方式等信息)、监督与救济渠道(说明监督与救济渠道信息,包括监督与救济渠道的机构名称、电话、传真、邮箱、办公地址、邮政编码、接待时间等信息)并提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下载 网上公安办公室 及时公开并动态调整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工作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惠企便民         围绕群众、企业办事创业需求和关注热点,推进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解读,及时对群众和企业权益产生影响的政策性文件进行发布。 局直各单位 及时公开
政务动态         积极开展政府开放日或政府开放周、政务公开日、网络问政、电视问政等多种形式的公众参与活动。 宣传处 及时公开
新闻发布会         按照《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政府新闻发布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发明电〔2021〕9号)要求,积极通过新闻发布会发布、解读政策,推动政策更好落地执行。对重要政策文件及解读材料,要协调主要新闻媒体、重点网站和新媒体平台转发转载,提高政策到达率和知晓度。 局直各单位,宣传处 及时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         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切实发挥统筹指导协调推进职责。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经费保障,要在资金安排中统筹考虑,确保政策解读、第三方评估、公开专栏建设等工作顺利开展。加强政务公开宣传,营造良好的公开氛围。 警务保障处,审计处,网上公安办公室 及时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培训         完善政务公开培训工作,将政务公开纳入全体政府工作人员培训,分级分类做好培训组织。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考核制度,继续开展第三方评估和专项评议。 教育培训处,网上公安办公室 及时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工作部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包括1.《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0条规定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开情况;2.年度依申请公开情况;3.年度政府信息管理情况;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机构建设和人员情况;5.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监督保障内容;6.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7.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8.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9.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统计数据要准确无误并在年度报告中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相关数据、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相关数据进行分析,采用电子书、结构化展示、有声朗读等多种形式对年度报告进行展示,图文并茂,增强年度的可读性并提供年度报告下载 网上公安办公室牵头,局直各单位配合 每年1月31日前向市政府办公室提交本单位上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