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公安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036C/2009-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09-03-27 发布机构: 淄博市公安局

淄博市公安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09-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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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公安局

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淄博市公安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附表共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年3月1日起至2009年3月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淄博市公安局门户网站—淄博警务网(www.zbga.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淄博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张店区人民西路4号;邮编:255039;联系电话:0533-2138040;传真:0533-2138081;电子信箱:sgaj@zbga.gov.cn)。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淄博市公安局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和《条例》及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2008年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完善机构和机制、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㈠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和机制。一是成立了由市公安局政委、常务副局长桑培伦为组长,市公安局副局长顾国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耿毅,党委委员、指挥中心主任丁刚为副组长,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政治部、纪委、警务督察支队、法制处、宣传处、通信处为成员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强化了组织领导,细化了分工,落实了工作责任。二是及时召开了全市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就认真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公开目录、指南等工作进行了专门部署。三是制定了《淄博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办法(暂行)》,重点推进治安、交警、消防、出入境、户政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探索并初步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

  ㈡丰富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形式。一是及时在市公安局门户网站(淄博警务网)上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申请流程、咨询电话、表格下载等信息,方便了群众查阅和提出申请。二是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张店区人民西路83号)和各公安分县局、公安派出所设立了政府公开信息公共查阅点,方便了市民对公开信息进行查阅和领取。三是在淄博警务网设立电子信箱,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投诉和举报。

  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一是举办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班,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的编制要求等进行专门的培训。二是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上处理系统,实现了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工作的网上在线受理。三是将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纳入各单位的年度绩效考核,并对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较差的单位进行个别指导。四是通过门户网站、媒体等方式,对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广泛宣传,使群众更加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密切了警民关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㈠公开的主要内容。淄博市公安局对2008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08年市公安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91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81条,占4.52%;政策法规类信息109条,占6.08%;规划计划类信息32条,占1.79%;业务工作类信息1022条,占57.1%;统计数据类信息460条,占25.7%;其他信息119条,占6.64%。

  ㈡公开方式。一是通过互联网主动公开。在淄博市公安局门户网站——淄博警务网上专门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提供目录、指南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查阅与下载。二是设立公共查阅点公开。在淄博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和各公安分县局、派出所的服务窗口设立公共查阅点,以电子大屏幕、展板、纸质宣传资料等形式主动向办事群众公开政府信息。三是通过各大电视、新闻媒体发布信息和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公开信息。对新产生的各类与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政府信息,及时通过各大媒体和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及时向群众公开,增加了执法、服务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了群众知情权和参与权。四是通过淄博市“一号通”将全市公安机关科所队室的联系电话、主要职能、行车及乘车路线向全社会公布。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㈠申请情况。2008年全市公安机关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9件。当面申请28件,占25.7%;电子邮件申请46件,占42.2%;其它方式申请35件,占32.1%。

  ㈡申请处理情况。在109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全部予以答复,其中,“同意公开”的58件,占53.2%;“同意部分公开”的2件,占1.8%;不能提供相关政府信息的49件,占45.0%。在49件不能提供政府信息的答复中,“信息不存在”的14件,占12.8%;“非本部门掌握”的8件,占7.3%;“申请内容不明确”的24件,占22%;不予公开的1件,占0.9%;因其它原因未提供政府信息的2件,占1.8%。

  ㈢咨询情况

  共有834人次通过各种方式咨询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事务,其中现场咨询197人次,占23.6%;电话咨询489人次,占58.6%;网上咨询148人次,占17.7%。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08年度本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8年度本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㈠存在问题。从总体来看,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状况良好,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现有的政府公开信息总量不是很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宣传力度不大等。

  ㈡改进情况。今后,本局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量,及时对本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进行更新维护。二是健全和完善受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制度、保密监督管理制度等,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三是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设置警务公开宣传栏等方式,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使群众更好地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的提升。四是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附:《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经办人:陈蒙

  分管领导:顾国星

  淄博市公安局

  二00八年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

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单位

淄博市公安局

联系人

陈蒙

联系电话

2138040

主动公开信息

  分 类

统计

机构职能

政策法规

规划计划

业务工作

统计数据

其他信息

数量(条)

81

109

32

1022

460

119

比例(%)

4.52%

6.08%

1.79%

57.1%

25.7%

6.64%

备注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计  1791   条

依申请公开信息

  申请形式

统计

当面申请

网站邮件

电子邮件

传真

信函

其他形式

数量(条)

28

0

46

0

0

35

比例(%)

25.7%

0

42.2%

0

0

32.1%

  处理情况

统计

同意

公开

部分

公开

不予

公开

非本机

关掌握

信息

不存在

内容

不明确

其他

原因

数量(条)

58

2

1

8

14

24

2

比例(%)

53.2%

1.8%

0.9%

7.3%

12.8%

22%

1.8%

  收费情况

统计

收缴费用

减免费用

数量(件)

0

0

金额(元)

0

0

备注

本年度受理政府信息申请  109   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总计 60条

咨询/投诉

/

行政复议

  本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   834   人次,其中现场咨询    197  人次,电话咨询  489    人次,网上咨询  148    人次。

  本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投诉   0   件,已办结 0     件。

  本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   0   件,已办结  0    件。

工作人员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11   人,其中全职人员数   0   人,兼职人员数    11  人。

意见建议

/

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