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公安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036C/2014-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4-02-20 发布机构: 淄博市公安局

淄博市公安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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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公安局

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淄博市公安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淄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ibo.gov.cn)和淄博市公安局门户网站淄博民生警务平台(http://www.zbga.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淄博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张店区联通路318号;邮编:255095;联系电话:0533-2138900;传真:0533-2138902;电子信箱:zbga2138900@163.com)。

  一、概述

  淄博市公安局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和山东省公安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定及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圆满完成了本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市公安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淄博市公安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推进治安、交警、消防、出入境、户政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探索并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二)全面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在淄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淄博市公安局门户网站淄博民生警务平台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淄博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淄博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申请流程、咨询电话、表格下载等信息,方便了群众查阅和提出申请。同时,在淄博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张店区人民西路55-3号)和各公安分县局设立了政府公开信息公共查阅点,方便了市民对公开信息进行查阅和领取。

  (三)认真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根据全市公安管理工作实际,按照《淄博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方案》,认真编制了《淄博市公安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淄博市公安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同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做好接受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查阅和依申请公开的各项工作,将各项便民措施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淄博市公安局对2013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13年,淄博市公安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2条。其中,人事类信息1条;占2%;政策法规类信息19条,占37%;业务工作类信息20条,占38%;统计数据类信息2条,占4%;其他信息10条,占19%。

  (二)公开方式。一是在淄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淄博市公安局门户网站淄博民生警务平台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提供目录、指南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查阅与下载。二是在淄博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和各公安分县局的服务窗口设立公共查阅点,以纸质宣传资料等形式,主动向办事群众公开政府信息。三是对新产生的各类与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政府信息,及时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和淄博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公安微博等形式向群众公开,增加了执法、服务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了群众知情权和参与权。四是通过淄博民生警务平台将全市公安机关科所队室的联系电话、主要职能等基本情况向全社会公布。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2013年度,本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咨询情况。2013年度,本局未收到任何形式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咨询。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3年度,本局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度,出入境本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从总体来看,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状况良好,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宣传力度不大;从事该项工作警力不足等。

  (二)改进措施。今后,本局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二是通过淄博民生警务平台、公安微博等方式,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使群众更好地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的提升。三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学习,提高工作效能,提升工作水平。

                                                                                                              淄博市公安局

2014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