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博市公安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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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004224036C/2017-5012774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17-03-24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公安局 |
淄博市公安局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根据淄博市公安局及下属各公安分县局、部门、警种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
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 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十二个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淄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淄博市网上公安局网页(http://www.zbga.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淄博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张店区联通路318号;邮编:255095;联系电话:0533-2134139;传真:0533-2138901;电子信箱:zbga2138900@163.com)。
一、概述
2016年,淄博市公安局进一步深入贯彻《办法》和《条例》,紧密围绕公安机关的职责、任务和中心工作,不断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整合信息源、拓宽公开渠道、完善服务设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成效显著。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召开工作会议。组织各公安分县局、各部门警种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和工作机构负责人参加,统一思想认识,总结工作经验和工作方法,深入研究群众需求,重点解决突出问题,部署下一步工作方向。二是举办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班。为解决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各种问题,邀请专家授课,解读《办法》和《条例》,解答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提高了全局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三是制发文件,明确责任,分解任务。下发了《淄博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明确了各单位工作责任,将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制定了详尽有效的管理和考核办法。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我局通过组建19人的专家团队,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进行解读,通过政务网站、警务微博、警务QQ群、警务微信及时发布解读资料,指派专人值守,实时对群众回应逐一解答;我局期警民在线活动,对交通安全管理、户籍制度改革、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打击和预防毒品犯罪、打击经济犯罪、打击环境污染类犯罪、居民家庭防火和逃生自救、缉枪治爆和管制刀具管理、法医伤情鉴定、往来港澳通行证办理及签注电子化进行了深度解读。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和省公安厅要求,2016年,淄博市公安局在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方面主要做好两项工作。一是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重点加强行政审批项目调整信息公开,推进审批过程和结果公开,做好行政许可办理情况的信息公开。二是推进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淄博市公安局依照市政府统一部署,通过淄博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了2016年部门预算、2015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
五、主动公开情况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信息发布情况。2016年间,我局进一步加大了主动公开力度,及时通过各种窗口主动公开各类便民、利民信息,努力提高公安工作透明度。其中,淄博市网上公安局网站发布警方新闻、多彩警营、警界视频、防范中心、媒体回应、路况播报、警方公告等各类信息3591条,公示行政审批事项32项,提供多部法律法规查询和全部派出所、出入境、交警电话的查询;淄博警方新浪微博粉丝数超过69.9万,发布各类资讯4733条,收到网民各类评论留言351万余条,解决网民反映的突出情况1520余件;淄博警方腾讯微博粉丝数超过15.2万,发布各类资讯4533条,收到网民各类评论留言1.2万余条;淄博警方政务微信,截至年底累计发展粉丝超过1.5万余人,发布各类信息208条;此外,2016年我局结合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先后组织新闻发布会5次,及时澄清不实报道,强化发布信息的权威性,有效配合我局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果。
(二)平台建设情况。2016年进一步做好淄博市公安局及下属各单位的政务微博、微信的管理工作,同时,对淄博市公安局政务网站“淄博市网上公安局”相关栏目进行进一步调整优化,注重利用本单位政务网站,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规定及时在上述平台上予以公开;通过“淄博市网上公安局”、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媒体、报纸、警民在线活动等公开方式公开政府信息,全方位宣传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建立、完善淄博市网上公安局网站、民生警务平台、9600110民生警务热线、警务QQ群、警务微博、等,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全面、准确。
淄博警方新浪微博
淄博警方腾讯微博
淄博警方政务微信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一)申请情况。2016年度,淄博市公安局收到4份信函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按时办结。
(二)咨询情况。2016年度,淄博市公安局未收到任何形式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咨询。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收费及减免。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度,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提起行政复议1次,行政复议结论为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提起行政诉讼。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6年,淄博市公安局在市局党委和省厅保密办得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各级领导关于加强保密工作的一系列指示要求和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市公安中心工作,深入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制度建设和监督检查密,对发布的每一条政府信息进行梳理,发现问题,及时改正。2016年,淄博市公安局未发生涉密信息对外公布的情况。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鲁中机动车驾驶员教考中心、淄博人民警察训练基地、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干警培训基地是淄博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一年来,淄博市公安局积极部署工作,督促所属事业单位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规定,认真扎实的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从总体来看,淄博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状况良好,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宣传力度有待加强;从事该项工作的人员急需进行提升。
(二)改进措施。淄博市公安局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二是通过淄博市网上公安局网站、公安微博、警务QQ群、公安微信等方式,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使群众更好地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的提升。三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学习,提高工作效能,提升工作水平。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附件: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淄博市公安局
2017年3月21日
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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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7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3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3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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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3 |
2.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9 |
3.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7 |
4.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7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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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83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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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6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1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4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37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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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4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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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传真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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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网络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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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信函申请数 | 件 | 4 |
5.其他形式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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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4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4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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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4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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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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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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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4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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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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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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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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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4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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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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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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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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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1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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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1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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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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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 条 | 0 |
(一)纸质文件数 | 条 | 0 |
(二)电子文件数 | 条 | 0 |
八、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九、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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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通政府网站数 | 个 | 1 |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三)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四)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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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五)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 | 万元 | 0 |
十、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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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55 |
(注:各子栏目数总数要等于总栏目数量)
单位负责人:孙敬双 审核人:马婷婷 填报人:纪康民
联系电话:0533-2134139 填报日期: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