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036C/2024-5426096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1-30 发布机构: 淄博市公安局

淄博市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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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淄博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张店区联通路318号;邮编:255095;联系电话:0533-2134139;电子信箱:zbgaxxgk@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淄博市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2023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要求,围绕平台建设、政策文件、政策解读、监督保障等方面,积极协调各部门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公开质量。

主动公开及时全面。2023年市公安局通过淄博市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发布各类公开信息170条,其中公开部门文件2件,文稿解读3件,图片解读4件,简明问答解读2件,新闻发布会解读1件,局长办公会4次。淄博市公安局门户网站(淄博市网上公安民生警务平台)发布各类信息753条;淄博公安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26万余人;淄博警方微博账号关注人数90万余人,转发评论167万余条;淄博警方抖音视频号粉丝155万余人,获赞数2171万余条。充分利用社交新媒体的传播力扩大主动公开范围,及时并持续加大政策文件公开力度。2023年,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5次。

(二)高质高效办理依申请公开。2023年,淄博市公安局通过邮寄、电子邮件、政务公开平台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7件,同比增长42%,全部为自然人申请。共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42(含上年结转1件,其中同意公开5件,部分公开1件,不予公开2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无法提供30件,其他4件。2023年,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提起行政诉讼2起,均结果维持。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工作。2023年,市公安局按照市政府《淄博市2023年政务公开常态化工作任务清单》的工作要求,对政务公开常态化工作进行了任务分解,制作了《淄博市公安局2023年政务公开常态化工作任务清单》,严格按照任务分工,抓好工作落实。2023年,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补充完善了市公安局行政执法事项内容,动态调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进一步完善了《淄博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四)不断完善平台建设管理。一是在信息的审核发布上,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实行专人专责,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二是对季度通报进行汇总整改,对现有的栏目不断更新完善,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五)监督保障更加有力。一是根据机构设置、人员变动情况对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建立联络员制度,更加高效推动全局政务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健全协调机制。对政务公开工作中的疑难问题进行会商讨论,做到特事特办。三是举办政务公开培训会,切实提高工作人员政务公开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82408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739

行政强制

4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276.3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7

0

0

0

0

0

4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0

0

0

0

0

0

3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4

0

0

0

0

0

4

 

(七)总计

42

0

0

0

0

0

4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6

0

0

0

0

0

6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2

0

0

0

2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在行政执法和其他管理服务信息方面,部分行政执法事项缺少办理流程。二是政策解读方面需丰富解读内容、创新解读形式、提高解读质量。

(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明确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各成员单位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督促工作落实,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二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实际工作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确保不迟发不漏发。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进一步增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业务水平,提升各成员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本年度淄博市公安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7件,不存在收费情况。

(二)按时办理人大、政协建议提案。2023年,淄博市公安局办理人大建议10件,政协提案27件;根据保密原则,主动公开人大建议8件,政协提案22件,并对建议提案总体情况进行总结,一并公开到部门网站。

(三)2023年,市公安局在淄博微警务平台开设“惠企安商服务专区”,全面开展惠企政策事项梳理,将全市公安机关的惠企政策打包汇聚,打造最集中、最全面、最准确的发布平台,做到让企业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发挥公安职能优势,立足打防监管工作,定期发布公安机关侦破的涉企大案要案,震慑违法犯罪人员,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上线“诉求专区”,安排专人受理企业相关咨询、投诉、举报,开展惠企政策线上答疑、业务办理线上指导,确保有效诉求跟进处理服务,让惠企政策落到实处。同时,定期梳理企业诉求,及时提炼总结共性问题,向相关警种进行反馈,为政策措施的制定提供科学决策参考。

2023年,市公安局常态化开展平安宣讲进企业活动,组建巡回宣讲团,定期走进厂矿企业,围绕电信诈骗、金融诈骗、非法集资、非法经营、职务侵占等涉企犯罪防范,以及治安防控、交通安全、网络安全等方面内容开展主题宣讲,推动企业提升安全防范意识,有效保障了群众的参与权和监督权,全面提升了公安工作透明度。

(四)淄博市公安局对《淄博市2023年政务公开常态化工作任务清单》进行了任务分解,扎实落实到局直各单位,本年度工作任务已按照要求全部完成。

(五)本报告为淄博市公安局统计数据,不含淄博市各区县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