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淄博市公安局2021年度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计划
索引号: 11370300004224036C/2021-5199034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7-08 发布机构: 淄博市公安局

淄博市公安局2021年度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计划

发布日期:2021-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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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的贯彻执行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素质,制定如下培训计划:

一、指导思想

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加强政务公开培训工作,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最大程度减少因依申请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培训方式

(一)召开全市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培训会

组织召开市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培训会,详细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探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结合公安工作特点,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养和专业知识。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二)采取专题专项教育方式

学习、掌握政务公开基础知识,是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培训计划,通过学习、考核和讨论,使大家了解政务公开内容,掌握政务公开的方法,从而提高每名工作人员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开政府信息的自觉性。

三、培训要求

1、政务公开培训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分级监管。要加强对培训方案的组织实施和参训人员的管理,切实保证培训的质量。

2管业务就要管公开”。要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切实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水平。工作推进到哪里,公开就要跟进到哪里,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相互配合的政务公开工作体系。

3、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容,严格规范操作,严把时限要求,保证办理质量。对争议焦点、问题定性及公开后的各种情况进行充分研究分析,提高我局依申请公开的答复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