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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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004224036C/2021-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11-18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公安局 |
局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市直部门年度考核工作,落实市直部门单位考核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请各单位对照《淄博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清单》,对本单位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展开全面梳理,对存在的缺项内容要尽快补充完善,对因涉密等原因确无法公开的内容,要及时报送情况说明。各单位自查整改情况于11月22日前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送至指挥中心网上公安办公室(1017房间),电子版通过办公自动化发送至指挥中心网上公安办公室政务公开账号。
各单位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人员抓落实的工作体系,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在市直部门年度考核中走在全市前列。
联系人:徐静,联系电话:2138902
指挥中心
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