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文稿解读|《淄博市公安机关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十条措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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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004224036C/2022-5230710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2-03-24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公安局 |
一、出台目的
为恢复正常社会秩序,全力支持企业有序复工复产,保障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二、出台背景
3月21日,淄博市政府发布《关于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指出,自3月23日零时起,严格落实分级分类要求,有序恢复正常社会秩序,保持经济平稳健康运行。3月22日,市委书记江敦涛深入企业、项目一线调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时强调,要从严从紧抓细抓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新机制,稳中求进扎实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坚决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市公安局深入践行“靠前一步、主动作为”警务理念,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在充分征求各警种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迅速研究制定《淄博市公安机关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十条措施》,全力支持企业有序复工复产,保障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3月22日,以淄公通〔2022〕10号文件正式印发各公安分县局和局直有关单位,对抓好贯彻执行提出明确要求。
三、制定依据
依据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暨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指挥部调度会议部署,对照《淄博市公安局职责任务清单》,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在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基础上,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精准施策,找准工作结合点和着力点,以实实在在的服务举措满足企业复工复产所需所盼,切实兑现淄博公安机关“速度最快、效率最高、服务最优、群众最满意”的郑重承诺。
四、主要内容
《措施》共分10条,主要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全力保障重点运输,逐步恢复正常交通。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安排,分区域有序解除交通管制,对运输应急防疫及重点生产、生活物资车辆,全面推行电子通行证制度,快速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根据需要设立快速放行通道、提供警车引导服务,全力维护道路畅通。二是护企安企与依法依规相结合。推行“护企警官”制度,警企联络员主动上门服务,督促复工复产企业落实防疫管理规定和安全生产责任,排查整治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问题,确保科学复工、安全复产。健全涉企警情快速响应和多警联动处置机制,及时研判因疫情为企业带来的风险隐患和违法犯罪新趋势,依法严打严防涉企违法犯罪。三是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提升服务质效。全面梳理涉企服务事项,公布居住证、车驾管、出入境、高速公路通行等业务咨询电话,实行居住证“零跑腿”办理,开辟出入境服务绿色通道,定制居民身份证电子信息“一企一案”专属服务,对企业复工复产急需办理的业务,采取线上办、预约办、上门办、帮办代办等方式,确保最短时间内办结。